自今年春节订婚以来,李青(化名)就没少为年底的婚礼发愁。这位河北某市副处级干部的女儿,很是担心婚礼“操办不当”给父亲带来影响。(新华网6月17日) 八项规定以来,类似李青的人还有很多,如何才能办好一场“红白事”,又不违犯规定成为了领导干部及子女头痛的问题? 长城内外,北国南疆……受传统文化和地方习俗影响,在我国广袤的土地上,每天都有“红白事”在“彩排”、“上演”,传统的文化习俗以深入人民的灵魂,在不同的地区也有自己不同标准。八项规定、反对“四风”以来,被曝光的领导干部“红白事”,几乎95%以上存在违规,被严肃处理,偶有按规矩进行了申报的,也被议论纷纷,对领导干部带来巨大影响。其实,造成领导干部及子女头痛的不是如何违规办理,而是在传统和规定之间寻找平衡,如何不是大操大办? 何为“大办”、“何为借机敛财”,中央纪委法规室编写的《〈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释义》指出所称的“大办”,是指大大超过了当地一般群众举办类似事宜的规模或消费标准。所称的“借机敛财”,是指借办理婚丧喜庆事宜,收受各种名义的礼金、红包、贵重礼品等物质性利益。虽然中央有所规定,但却未对违规行为”列出具体界定标准,只有模糊界定。 这时,问题就出来了,不同的家庭,不同的经济水平,收受礼金水平不一,结交的朋友多少不一。在送礼方面,有些送100一下,有些则送1000以上,有些家庭可能只需要10来桌子,有些家庭则上50桌乃不够。然而在网民眼睛中,可能超过20桌就会一篇声讨,打呼违规违纪。同时,即是下属同事,又是好友,即是亲戚又是服务对象这些有该不该请,这一系列传统问题却都是需要办理“红白事”领导干部头痛的问题。 虽然,也有不少地方都结合实际出台了具体的“操作办法”,如网友所指的“湖南史上最严限宴令”规定,婚礼宴请人数一般不得超过200人(20桌),婚嫁双方同城合办婚宴的,宴请人数不得超过300人(30桌);如广西河池市规定,亲戚以外人员参加干部职工操办的婚事,馈赠、封送的礼金或同等价值礼品每人次不得超过100元等等,却在全国不具普遍性,也有很多不具有可执行性。但普通群众却都喜欢拿各地最低标准和常见“红白事”比较,稍微不注意,又会被群众定性为违规大操大办。 因此,笔者认为,中央应结合实际,在严厉打击官员违规大办“红白事”,也应该制定一套可执行的标准,并将标准明细话,这样既可以解决官员们头痛的问题,也可以加强群众的监督,同时也可以减少网络中对部分官员合法合规办理“红白事”的误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