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年前,因在汶川地震后捐款1000元,艾连坤上了当地电视新闻。五年后,他再次成为新闻人物。但这回,他说自己太冤了,简直比死去的艾广栋还憋屈。(6月16日,中国新闻网) “社会抚养费”,早年被称为超生罚款。其实,社会抚养费的征收一直是个敏感话题,抚养费该收多少,怎么收,收了的资金如何处置还有社会抚养费究竟该不该收等问题引来社会各界的围观。可惜的是,在很多地方,社会抚养费不仅已成一项重要的政府收入来源,而且资金去向毫不透明,甚至看似“清水衙门”的计生委,也因社会抚养费而成为一个“油水衙门”。 这不,又是一例因为征收“社会抚养费”,一名超生户服毒身亡事件。然而,时隔6个月后,事件的“真相”才被还原。 事件要追溯到2013年12月4日早上,邯郸市邱县梁二庄镇龚堡村,一笔6220元的社会抚养费,改变了两个人的命运轨迹:卖完玉米,超生户艾广栋服毒身亡,留下5个孩子;村支书艾连坤因此被开除党籍,县里通报称,他到艾广栋家征收社会抚养费,是私自行为。 然而,时隔6个月后,艾连坤不想再沉默下去了。据51岁的艾连坤说,村民服毒一事被媒体报道后,河北省计生委的工作人员曾来调查。当时一名镇领导劝他承认是自己要去收费的,跟镇里无关。对方抛出一句充满想象空间的承诺——“留着青山在,还怕没柴烧?” 发生这样的事,是大家都不想看到的,然而出事后就让“下面”的人来“背黑锅”,这是否是多年来形成的惯性呢?的确,很多单位都是出事后总习惯让“下面”的人或者单位来为自己本该负责之事“背黑锅”,以此来推卸本该是单位所负责的事情。 显然,发生这样的事,不仅让广大网友愤愤不平,笔者对于这一事件也是相当的气愤。出事后为何镇政府不敢为此负责呢,为何要让一个老村支书来“背黑锅”呢?这样的行为让笔者甚感心寒,难道这种场面不是对现代和谐社会的侮辱么?因此,还望相关部门彻查,以还广大百姓一个清楚和公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