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徐州市政协原副主席(副厅级)张引涉嫌受贿罪、滥用职权罪一案,经无锡市检察院向无锡市中级法院提起公诉,借用南京市中级法院法庭开庭审理。一审法院经审理认定,张引犯受贿罪、滥用职权罪,并处有期徒刑11年,没收个人财产20万元。(6月13日 新华网) 此次案件与一般腐败案件不同,张引并不是因收受贿赂犯罪,而是因收取街道孝敬的“拆迁奖”,巧立名目为自己滥发奖金犯罪。从下属送来“奖金”到主动索要“奖金”,从单笔奖金一两万到高达十五六万,张引可谓钻进了钱眼子里,一门心思奔钱程。这还不够,为了弥补实施阳光工资政策的损失,张引设立了多个奖项颁发给少部分领导干部,其中也包括他自己,从财政平衡奖到重点工程奖,再到收入上台阶奖,最后是收入目标奖,四年时间花掉了上千万财政资金,为了填满腰包,可谓绞尽脑汁。一方面,此次案件值得所有领导干部引以为戒,不能凭恃手中的权力为所欲为;另一方面,案件中的主人公张引,在笔者看来也有些荒唐可笑。 2008年,受到阳光工资政策的影响,各种名目的奖金被取消,时任徐州市泉山区委书记的张引,打电话给财政局长,开门见山地问:“阳光工资后,我一年能拿多少钱?”作为区委书记,张引无时无刻不将个人利益摆在首位,其拜金的程度,远远超出想象,笔者不禁想问,这样的区委书记,能服众吗?能为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做出贡献吗?此事也为他后面滥用职权,巧立名目发放奖金埋下了伏笔,不仅造成国家财产流失,更让自己步入了监狱。 张引家庭条件优裕,对于他来说,并不缺钱,可他却因钱而落马,再次证明了人的贪欲是无法根除的,在金钱面前,无法完全避免诱惑,只能通过抑制自己的欲望,才能免于犯错。而权力,则是张引迈向铁窗的推手,作为地方“一把手”,什么事都由他一人说了算,“至高无上”的权力,为他犯罪铺平了道路。 张引事件,再次提醒了所有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面对金钱的诱惑,要HOLD住,在权力面前,更要HOLD住,不能因一时贪念而毁了一生,更不能因权力大而为所欲为。同时,张引事件也暴露出当前制度上存在的一些问题,地方“一把手”缺少约束是权力过度膨胀的主因,如何制衡“一把手”手中的权力,是制度革新的一大课题。作为地方政府“一把手”,也要时刻约束自己,时刻警戒自己,严以用权、善以用权,方能为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做出贡献,才能对得起党和人民的信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