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央统一部署,2013年10月30日至12月26日,中央第四巡视组对吉林省进行了巡视。今年2月26日,中央巡视组向吉林省委反馈了巡视意见。按照巡视工作要求和党务公开原则,现将巡视整改情况予以公布。(《中国新闻网》,6月9日) 近日,通过巡查,在一些领域腐败案件易发多发,国企改制、土地征用、工程建设等领域和个别有审批权的部门是问题高发区。如何减少甚至是杜绝此类腐败现象的频发已亟待解决。 加大案件查办力度,从源头上杜绝。今年一季度,全省纪检监察机关对涉及建设、土地、国企、高校等重点领域的案件立案48件、结案37件,处分38人、移送司法机关4人。在如此严厉的高压态势之下,还有如此多案件频发,除了胆大就是“佩服”,看来官帽、前程都不重要,还是握在手的金钱可爱。公安机关、检查机关等部门应同心合作,加大案件查处力度,制造“高压态势”,形成“想腐不敢腐”的局面。 深化改革权限,把权力关进制度牢笼。把制度进行改革,按照“依法确权、科学配权、阳光示权、全程控权”的思路进行改革。首先,根据法律确定每个人的权责,将权力与职责细分,清楚明了,人人明白,方能用到实处。其次,科学的配置权力,避免权力集中化,出现一人独大的局面。然后,坚持阳光示权与全程控权并举。将权力晒在阳光下,接受群众的监督、举报和监控,做到透明化。 确定廉政风险点,实施全程监督。无论是党政领导班子、乡镇部门、街道办事处,还是国有企业、高校,党风廉政建设腐败问题首当其冲。因此,要将廉政风险点重点锁定在这些领域,实施廉政风险防控标准化建设,进行全程监督。 众所周知,腐败领域的案件具有暗勾结、易转移的特点,因此查处难度加大,要坚决查处也非一朝一夕,我们不仅要抱着“放长线、钓大鱼”的想法,更要让虾兵蟹将无处可躲。(文/凌清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