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经四川省委编委研究,并报省委批准,四川省纪委监察厅机关进行了内设机构调整,整合了6个内设机构,新设了4个内设机构,重新组建了2个内设机构。(6月8日 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 其中,最令人关注的,就是新设的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室,将负责监督检查全省纪检监察系统干部遵守和执行党章以及其他党内法规、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国家法律法规等方面的情况。这标志着四川纪检系统的内部监督体系的进一步完善。 十八大以来,先后曝光了纪检系统中的干部腐败的消息,纪检干部腐败的曝光,相比于其他干部的腐败更能够引起大家的关注。中纪委也多次强调,对纪检监察干部的违纪违法行为零容忍,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决不姑息。 “正人先正己”,纪检干部作为纪律的监管者,作为腐败的查处者,作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主力军,如果不能好好守住“红线”,不能做到清正廉洁,不仅仅是对于纪委监察职能的一种挑战,同时也不能在干部队伍中形成威慑,不能让广大党员干部信服。所以,如何解决“灯下黑”的问题成为了监管监督者的核心问题。今年3月,中纪委成立纪检干部监督室,加强对“监督者”的监督。此次四川也相应成立纪检干部监督室。这无疑看到了纪检队伍加强自身监管的一种坚强决心。 有了机构还必须有制度,还必须有行动,首先要不断完善内部监督制度,不断完善对于纪检干部权利的管理和制约,以达到规范化、长效化和科学化的监管格局。其次要加强对纪检干部的教育,不断提高纪检干部的责任、纪律意识,不断打造纯洁的纪检干部队伍。同时还需要加强对违纪纪检干部的查处,对于腐败的干部不能徇私枉法,不能手下留情,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真正让纪检干部绷紧思想弦,切实达到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格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