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经省委编委研究,并报省委批准,省纪委监察厅机关进行了内设机构调整,整合了6个内设机构,新设了4个内设机构,重新组建了2个内设机构。机构调整后,责任更加明确、任务更加清晰、主业更加突出,反腐战斗力更强。(四川日报2014-6-7) 党的十八大召开后,高层不断释放推进反腐倡廉建设的新信号:“老虎和苍蝇一起打”、“信任不能代替监督”、“打铁还需自身硬”等,体现了中央治理腐败的决心;中央纪委监察系统频频出手,打出一套查办、约谈、巡视、抽查、信息公开,环环相扣的密集“组合拳”,更体现了中央坚持标本兼治,而当前以治标为主,为治本赢得时间的斗志。相信这些“新信号”和“组合拳”一定能换来反腐倡廉建设的新成效。 此次,四川省纪委监察厅内设机构调整,与中央纪委在机构上基本一致,在职责上做到了上下对应。此次调整,四川省纪委监察厅机关内设机构总数和行政编制总数均保持不变。新设的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室将负责监督检查全省纪检监察系统干部遵守和执行党章以及其他党内法规、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国家法律法规等方面的情况;负责受理对委厅机关各单位领导班子成员及以上干部违纪违法问题的举报,负责问题线索的初核及案件的审查工作等。 此次调整,通过优化内设机构职能、整合资源力量,把更多精力转向执纪监督、案件检查等主业,为地方纪检监察机关聚焦主业转职能、围绕中心促发展作出了表率,符合反腐败斗争新形势,可以提升纪检监察队伍的战斗力。 纪检监察干部处在反腐败斗争第一线,面临着腐蚀与反腐蚀、违纪与执纪斗争等考验。通过机构改革,设立纪检监察干部督查室,加强了对纪检监察干部自身的监督,避免了纪检监察机关“灯下黑”和“真空地带”,为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提供了坚强的组织保障。 调整后,纪检监察工作将更加突出主业,更加集中精力进行大案要案的查处,查办案件力量和力度也将得到明显加强,为推动全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更好地整合内部资源、聚焦主业主责、强化监督执纪,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