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成都市委办公厅印发《关于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实施意见》之后,各区(市)县、部门反应如何,将如何推动《实施意见》的贯彻落实。昨日,市文明办、文化局及成华区、温江区的有关负责人接受成都商报记者采访时,纷纷表示将在各自领域行动起来,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内化为人们的精神追求、外化为人们的自觉行动。(四川日报网6月6日讯) 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内在要求,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重要保障,是全社会各阶层的共同责任。十八大指出,要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学习教育,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引领社会思潮、凝聚社会共识。我们党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领导核心,担负着团结带领人民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重任,在核心价值体系中起着决定性作用。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榜样的力量是无穷的,广大党员、干部必须带头学习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用自己的模范行为和高尚人格感召群众、带动群众。 因此,在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进程中,领导干部必须责无旁贷地当好“先行者”,充分发挥宏观的主导和驾驭作用。在当前开展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在全面深化改革进入深水区的境况下,在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的道路上,领导干部必须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统领,牢牢把握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的进程与方向。一方面,要进一步增强领导干部党性意识,宗旨意识、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以进一步增强党的凝聚力和战斗力;另一方面,要让领导干部敢于直面现实矛盾、重大问题或错误,并及时加以解决或纠正。此外,要游刃有余的应对严峻考验,自觉抵御国内外错误思潮、低俗风气、落后观念的侵蚀和影响,坚决反对“四风”,从而确保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机制健康运行。 “火车快不快全靠车头带”,领导干部作为各级党组织的火车头,一言一行都影响着其他干部以及广大群众。领导干部是推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的核心主体,他们在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中导向鲜明、影响特殊、作用突出,他们的思想意识和道德行为具有很强的示范作用和放大效应。因此,笔者认为,领导干部应当成为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先行者,并使之内化为精神追求,外化为自觉行动,争做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引领者、践行者、推动者,身体力行践行好核心价值观,以“先行者”的姿态为广大干部群众带好头。(顾一娴/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