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政府网站6日全文公布《中共广东省委关于中央第八巡视组反馈意见整改情况的通报》。《通报》称,目前,全省“裸官”任职调整工作已基本完成,共对866名干部作出了岗位调整处理,其中市厅级9名,处级134名,科级及以下723名。(新华网6月6日) 今年1月,第十八届中纪委第二次全体会议上,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书记王岐山明确表示要“加强对配偶子女均已移居国(境)外的国家工作人员的管理和监督。”同时,中共中央印发的《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明确规定,对配偶已移居国(境)外,或者没有配偶,子女均已移居国(境)外的,不得列入考察对象,明确加强“裸官”治理。 裸官,是指配偶和子女非因工作需要均在国(境)外定居或加入外国国籍,或取得国(境)外永久居留权的公职人员。“裸官”性质,决定了它具有产生公共危害隐患的可能,比如“身在曹营心在汉”的不作为,比如携款外逃难追捕,比如民众对公职人员的不信任。据报道,2010年,中国通信建设总公司原总经理助理“裸官”董跃进涉嫌挪用公款5.8亿。2012年8月,时任东莞市人大副主任“裸官”欧林高被广东省纪委被双规,其家庭存款大多在妻子名下,很多受贿行为也是在境外完成,给案件调查带来困难。因此对这一群体“裸官”进行必须“重典治理”,也是民之所向、大势所趋。 一是要“治标”,首先把现在已经暴露出来的个案处理干净。比如出台“配偶子女均已移居国(境)外的干部,不得提任正职和党政班子、党政部门班子成员”的规定,学习广东全省对查出的“裸官”全部进行任职调整。二是要“治本”,要重新界定共产党执政权之下的行政权、司法权等子权力。同时赋予公众和媒体更多的新闻监督权和言论自由,以遏制权力的腐败。三是要“未雨绸缪”,要建立更长远的制度安排,对目前政治体制加强改革,应在问题发生之前做好制度建设。要加强公务员的财产尤其是房产的公开,要加强干部选拔机制改革等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