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中国政府网消息,4日的国务院常务会,一个突出主题是:“放权”。会议确定进一步简政放权,促进创业就业,取消下放新一批共52项行政审批事项,将36项工商登记前置审批事项改为后置审批,并先期取消一批准入类专业技术职业资格。 李克强总理在会上强调:“要通过不断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坚持依法行政,逐步建立起公开、透明、可预期的市场环境。这是李克强总理继在3月份的两会记者会上作出年内再取消和下放200项以上行政审批事项的承诺后,作出又一切实有力的重要举措。 受计划经济思想的影响,长期以来我国各级部门存在“层层审批、公章围城”现象,有的是重复审批,有的是无关的审批。这些很大程度上浪费了人力、物力和财力,在群众心里造成了负面的影响。 简政不削职能,放权不减责任。职能部门一方面应该减少事前审批,另一方面还要完善事中和事后监管。既要增加服务意识又要履行监管职能。摒弃以往的审批之后就无人监管的局面,政府的责任不应该减少,反而应该增加全方面监管责任。 同时简政放权应尽量一步到位,忌不持续、一阵风,断断续续“挤牙膏”。职能部门之间应更好协调,政策落实更加配套。各部门形式管理权时所依赖的制度该相互支撑,其中一项制度变化,另一项制度也应相应调整。否则,新旧制度同时并存,破坏制度的统一性和严肃性,给政府形象造成不良影响。 简政放权是市场经济发展的必然要求,是依法科学执政的方向。笔者认为,一方面国务院加快推进,另一方面地方各级政府更应做到政策落实,从而形成科学长效机制。才能逐步建立起公开、透明、可预期的社会主义市场环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