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媒体报道,深圳市民爱残疾人综合服务中心原职工举报该中心每年有几千万元经费,支出仅数百万元。随后深圳市残联回应称,残疾人就业保障金非“三公”经费,没规定要公开,引发社会关注。(6月5日《网易新闻》) 民爱中心属于深圳市残联下属的民办非企业单位,经费由市残联从向深圳市企业征收的残保金中拨付。若非内部职工的实名举报,人们很难注意到,还有这样一大笔公益资金一直在“低调”运行。每年高达数亿元的残保金封闭使用,公众不可能知情,也就很难对其产生约束。而缺乏约束的残保金,难言公平合理。因此,尽管深圳残联一再强调,残保金非“三公”经费,并没有公开的规定和要求,但这样的说法并不能让人信服。另据披露,深圳征收残保金已经10年,“累计征收近50亿元”,却从未公开过此项资金的支出情况。那么,这背后到底有啥猫腻? 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来源于用人单位,凡安排残疾人就业达不到规定比例的用人单位,需要按其差额人数全额缴纳保障金,用于保障残疾人就业。本用于保障残疾人就业、改善残疾人生活的资金,而事实上,又有多少残疾人真正从中受益?残保金究竟保障了谁?岂能让一部分人中饱私囊?公益性组织运营得不公开不透明,就容易让各种“猜想”疯狂地滋长,只有信息公示、运营公开透明才能止住种种质疑。而且,只有让残保金真正发挥其用途,才能让缴纳残保金的用人单位以及社会公众足够信服,如此形成良性循环。 无公开就无效率,无公开也无公信。残保金在深圳的神秘化,在全国范围内也并非孤例。这类夹杂在官方与公益组织之间的公益基金,其在审计上往往能够被轻易地排除在既有的制度要求之外,因此,确保其公正性与合法性,除了强化社会监督与加大公开力度,别无他法。深圳残联回应称,因为残保金比较敏感而无法公开。那么,到底敏感在哪,不妨作出更细致的回答。如果其中真有某种讳莫如深的“敏感”,那恐怕恰恰也正是因为长期以来,阳光无法抵达的缘故。因此,面对这类既不属“三公”范畴,又在实质上偏离公益组织程序的经费收取,不妨在顶层设计上来一个全面的摸底,否则,无阳光消毒的残保金只会更加“敏感”。 笔者认为,让每一分残保金都能够回归其本来的用途,真正保障到残疾人的权益,还需做好资金支持等监督工作。权力缺乏监督的地方,就容易滋生腐败,最终偏离善始的轨道。只有当权力、利益相互制约的时候,才能遏制住腐败现象,不能仅寄希望于工作人员“高风亮节”、“洁身自好”。利益、权力“流淌”过的地方,都应当是监督的“热门”,要不留死角,不给投机者有机可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