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运输部救助打捞局一主任科员陈鹏,伙同该局一名副局长收受贿赂176.6万元。昨天上午,陈鹏涉嫌受贿案在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二次开庭。对于检方指控,陈鹏当庭认罪。(新华网 6月5日) 近年来,交通系统官员密集落马,交通领域已成为腐败高发区。人民论坛杂志曾针对官场岗位做了一项调查,调查结果显示,44%的受调查者认为交通、国土、建设等部门的官员,尤其是“一把手”是社会中的高风险岗位。 从近年来查处的腐败案件看,领导干部的职务犯罪主要集中在两个方面:一是违规用人,借人事变动、提拔干部之机买官卖官、索贿受贿;二是违规用权,利用手中的资金拨付权、行政审批权、行政执法权等收受贿赂,谋取私利。由此可见,手中有权的领导干部更易利用职务的“金勺”为自己“舀进”贪腐之食。 在笔者看来,最有机会涉足“职务犯罪”的人群无非就是两类人:一是党政部门的“一把手,二是”实权部门的副职,也就是网友俗称的“二把手”。据中纪委统计,前几年,在党政机关县处级以上所有受纪律处分的干部中,一把手的比例占总数的1/3以上,在十八大落马后的22位省部级高官中,就有12人担任过地方行政首脑或党委书记。实权部门副职落马的情况也很常见,尤其是高级官员群体表现得最显著,据统计,落马的22名省部级高官中,落马时担任或落马前最后担任的职务为副职的就有16人,占总人数的比例达到了近四分之三。这些掌权之人利用“优势资源”进行职务犯罪,不仅给国家资源造成了严重的浪费和损害,更在群众中造成了极其恶劣的影响。 之前,中纪委就提出了“开箱晒权”的构想,决心要将“一把手”的特权彻底关进制度的笼子,所以,笔者期待着各地能对打出这张“王牌”,运用分权制度、 3D(岗位风险排查及防控体系建设、进社区进家庭、德的反向测评)监管模式等方式握紧“一把手”,真正让一把手的用人权、决策权和财经权在阳光下运行。 正如某律师说的那样,“像交通局、公安局等,这些都是掌握某一个领域的实权部门,权力比较实,腐败的风险就比较大。在那个位子上就有人给你送钱,所以没办法,自己要是没有抵抗力,就防不胜防。”鉴于此种情况,笔者认为,对于实权部门“二把手”的监管,要出台针对性强的监管措施,必要之时更应“量身定做”监管措施。在不断加强个人廉政教育、设置岗位风险等级的同时,更要出台科学、严密制度法规,严格约束副职的权利,尤其要将分管重要工作的副职纳为重点“盯防对象”,让他们时刻铭记“伸手必被捉”的道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