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都讯 记者朱凌 《人民日报》昨日曝光深圳累计征收近50亿元残保金却从未公开支出,质疑该项经费收支管理的透明度。深圳市残联昨日回应称,残保金用途明细目前还不在规定的主动公开信息范围内,不过深圳市正推动各种专项政府性基金的公开工作,市残联会根据统一部署,及时公开其用途明细。(新浪网 6月4日) 公开、透明是社会公平的前提,更是社会和谐的必要条件。政府部门的财政公开一直是一个老大难的问题,百姓对此似乎也是十分感兴趣,因为公共资金的使用涉及的是整个社会的利益。深圳50亿巨额残保金去向不明,这必然会引起社会的怀疑,一是因为涉及政府性资金;二是因为金额巨大;三是因为这笔巨额资金居然不属于主动公开的范围。如此种种想让人不想歪都不行。 财政究竟该不该公开?其实财政公开是一件很容易理解的事情,更是一件顺理成章的事情。首先,政府部门的收入全部来源于社会,包括此次事件的主角50亿残保金,而这些钱也是用于服务社会,那么既然是服务社会的资金又为何不能向社会公开?其次,政府作为社会的管理者,一方面是有管理的权利,但是另一方面也必须接受社会的监督,而这些监督当然包括资金的使用;再者,社会百姓作为财政或政府性资金的“出资人”,当然有权利对资金的用途进行监督,更有权利知道资金的去向。所以财政资金应该也是必须公开的,唯有真正公开才能消除社会的顾虑,促进社会的和谐。 但为何财政公开总是遮遮掩掩?用“千呼万唤始出来,犹抱琵琶半遮面”来形容现在的财政公开是在合适不过,相信不少人都知道前段时间关于计生委征收的社会抚养费公开的事件,那个只是一个开始,而如今这50亿残保金的不知去向更有异曲同工之效。财政公开难,究竟难在何处?一是公开制度的不健全、覆盖面狭窄,不少部门仍然缺乏完善的公开制度,就如此时间中的“不属于主动公开的范围”一样,规定公开的事项还不够多,对公开事由的规定还不够细化,从而催生了不少“柔性公开”,也就阻碍了全面公开的推进;二是某些资金的使用确实存在问题,从而不敢公开,这一类情况当然与贪污腐败有关,加大查处力度与完善监督机制才是解决之道。 财政公开的遮遮掩掩不仅是对社会的不负责任,也是政府的一种不自信的表现。必须从人与制两方面着手,坚持法治,而要彻底的解决这个问题我们还有很长的路要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