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30日晚间,有网民发帖报料:在广安城区一小区内,有一辆警车不分节假日、工作日,长期在小区内停放。广邻高速交警大队作出回复:涉事警车系其所有,因工作需要有时停放在该小区内。(新浪新闻) 工作需要,多么美好的一个名词,一个让人们可以想到兢兢业业坚持工作的公务员形象的词汇,但是又是什么工作需要一辆警车不分节假日、工作日,长期在小区内停放?对此笔者心中充满了问号。该交警大队给出的回复是:因为高速公路交通事故高发,为方便当天带班领导快速处置紧急情况,他们可以将警车开回。 “工作需要”很动听,但若成了该大队领导“公车私用”的挡箭牌,那就只会糟蹋了这个美好的词汇。对于该交警大队的回复,姑且不去判断这些的真假,就以工作需要为由,那么那些奋战在交通第一线的交警们,恐怕才是最有资格说“工作需要”的用车理由吧。那么为啥现在这些警车却成为了大队领导“工作专车”了呢?是这些大队领导比这些交警更辛苦,还是比这些交警能更早的到达事故现场?偶尔一两次的停放在小区,我们相信这是工作需要,但是如此不分节假日、工作日,长期在小区内停放却让人不得不想到公车私用。 也许笔者的想法有点偏激,毕竟笔者也没有到“吃了雄心豹子胆”非要认为该警车就一定是公车私用的地步。笔者内心深处真的希望事实的真相正如该交警大队的回复一样是因为工作需要,那么我给这些因为工作需要却被误解为公车私用的官员们真诚地道歉。 但是一是一,二是二,千万别让“公车私用”糟蹋了“工作需要”,政府也应该及时规范用车制度,公开工作用车,要让公车接受大众的监督,还“工作需要”官员们一个清白,还政府一个廉政形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