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郎家在西安户县,新娘家在延安宜川县,然而婚宴却在户县举办完后“转战”西安再次操办。近日,有知情爆料人称,延安市宜川县政协主席康双全嫁女儿,分批次多地操办婚宴,仅在西安举行的答谢宴便有25桌,一桌价格达到2980元,一场答谢宴下来花费在8万元左右。(6月2日 东南快报) 婚嫁本是喜事一件,不过作为政协主席这样的干部身份,为了避嫌,为了维护政府官员的正面形象,自然不能和普通老百姓一样只要是认识的人都请。“八项规定”和“六项禁令”早就作出了明确规定,康主席的这一作为明显就是顶风作案。即使是政协主席没有借机敛财之心但也有了敛财之实,这是视中央的禁令为无物,康主席的这种行为是不可取的。如果任着康主席的性子来,任着每一个官员都这样大肆操办婚丧嫁娶这些大事,那么中央“八项规定”和“六项禁令”也就成了一纸空文,那还有必要它们存在的必要吗,还能管住政府官员们腐败的那只手吗? 规章制度面前,人人平等,人人都必须遵守,法不容情,若容情也就不能称之为法治而应改为人治了。不管是政府干部,还是一介布衣,制度就是制度,不因身份差别而转移。陕西政协主席康双全的这种为了显示排场,为了借机敛财,大挣面子满足虚荣心的行为已经触碰了制度的底线,是不能被容忍的,应该严肃查办,“杀一儆百”,以其为反面教材给政府官员们好好上一课,莫伸手,伸手砍你手。 政府官员的红白喜事是应该办,但因为政府官员处在的特殊位置,确实不宜大肆操办,就算官员们自己没有敛财之心,但少不了有想借机巴结讨好的人刻意讨好,把好好一场喜事办成了贪腐的工具。笔者认为,只有加大政府官员红白喜事申报审批制度的执行力度,将官员们操办红白喜事的流程、规模规范化,透明化,这样政府官员不能借机敛财,讨好者不敢递也递不了好处,这样才是一个两全其美的法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