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郎家在西安户县,新娘家在延安宜川县,然而婚宴却在户县举办完后“转战”西安再次操办。近日,有知情爆料人称,延安市宜川县政协主席康双全嫁女儿,分批次多地操办婚宴,仅在西安举行的答谢宴便有25桌,一桌价格达到2980元,一场答谢宴下来花费在8万左右。(6月1日中国网) 政协主席嫁女本是喜事一件,但由于其干部身份,自然不能像普通老百姓那么随便。因为“八项规定”“六项禁令”早就作出了规定,不能借此机会借权敛财。当然,即使是政协主席本没有敛财之心、敛财之实,中央的禁令不可不遵。如果随着政协主席的喜好而来,那还有必要制定规章制度对干部的行为进行约束吗? 规章制度面前,人人必须遵守,那是对事不对人,没有法外开恩之意。不管你是高级干部,还是平头百姓,制度就是制度,并不因个人身份的不同其适用会有所变化。据了解,早在2012年,延安市纪委下发的《关于严禁党员领导干部大操大办婚丧嫁娶等事宜的通知》中就明确规定,严禁党员领导干部在办理婚丧嫁娶事宜中分批次、多地点办理。就此一点,政协主席明显是顶风而犯,其良苦用心不言而喻。 况且,根据延安市规定,党员领导干部在办理本人及家庭成员婚丧嫁娶等事宜中需要宴请的,原则上控制在20桌以内;确有特殊原因需扩大的,经批准后方可办理。政协主席一场答谢宴25桌规格已然超标,如此大操大办意犹何为?无非是借权敛财、挣足面子、满足自己的虚荣心而已。 但如此大摆阔气,把规章制度弃之不顾,拿着公权为个人谋取私利,其官德已然变味,其权力已然跑偏,已经脱离了人民公仆应该具备的基本素质,此等干部应该坚决依照相关规定予以重处。相信当地纪委会快速介入,查个清楚明白,给公众一个交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