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6日,中纪委发布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最新数据显示,截至今年4月底,违反八项规定给予党纪政纪处分11979人,其中因大操大办婚丧喜庆受处分官员达1300人,占10.9%。这其中包括2名省部级、74名地厅级干部。(新华网5月29日) 自八项规定实施以来,从中央到各地出台的领导干部婚丧嫁娶禁令,达数百个。如湖北省纪委发文明令:操办婚丧喜庆,先报告;除了婚事、丧事,禁办生日宴、乔迁宴、升学宴、满月宴、出国宴等;一事一天一地,禁止长时间、分批次、多地点“化整为零”。四川平原则“封杀”了礼金,事先上报时须承诺:不收受礼金、礼品。石家庄规定,党员领导干部严禁邀请同事、部属等利益相关人员参加。虽然各地规定层出不穷,但官员大办婚丧喜庆酒宴屡禁难止。对此,我们也不得不思考,为何屡禁止难制止? 一方面是习俗自古以来,婚丧喜庆酒宴都是国一大习俗,婚丧也是人生中大事,请客吃饭办酒宴早已深深的刻入人民的骨髓之中。因此,办理婚丧喜庆酒宴是必不可少的。但涉及到办理婚丧,邀请亲朋好友、同事同伴肯定是避免不了得,也是长期以来形成的固有习惯,在这种固有的习下,要一时禁止官员们大办婚丧喜庆酒宴,谈何容易呢? 二是金钱利用的诱惑,为什么会有一些官员不顾明文规定,胆敢以身试法?是贪婪、是侥幸心理还是其他原因呢?笔者看来,最主要的还是金钱的诱惑,对于办理婚丧喜庆酒宴,往往能收到巨大礼金,在广发邀请函的情况下,下属同志、管理人员,很少有人不来,就算人不到礼也会到,同时,借婚丧敛财,也不能定性为贪污腐败,也就让官员为所欲为。记得曾报道指出沽源县平定堡镇党委书记岳树旺为女儿花费20万元举办婚宴,收礼金百万。由此可以,婚假的收入巨大,又有几个腐败份子能拒绝如此高的诱惑呢? 徒法不足以自行。要制止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借婚丧喜庆事宜敛财,不能光靠死制度、干条条,还要解决像岳书记以及百万礼金背后的大批随礼者的“认识问题”。同时不良习俗根深蒂固,关键还还是要大好场持久战,出台的制度要有可持续性,操作性,才能一步一步根治大办婚丧喜庆酒宴问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