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下午,云南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在昆明闭幕。会议表决批准了云南省2014年省本级财政专项预算调整方案的决议;确认许可对省十二届人大代表罗德明、杨光成采取强制措施。(5月30日 乐云网) 在百度里输入“挪用公款罪”,这几个大字,就会弹出最为充分的解释,他指的是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挪用数额较大、超过3个月未还的行为。 这样的行为本身就是罪不可赦的,把国家的财产当做了是自己家的钱财,任意的挥霍,这样的国家工作人员,就是必须得接受严厉处罚的,否则的话,老百姓也是不会放过他的。 云南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在昆明闭幕,确认许可对省十二届人大代表罗德明、杨光成采取强制措施, 检察机关目前初步查明,杨光成涉嫌滥用职权、受贿、挪用公款罪。其利用职务之便,为云南通达翔投资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桂瑜森承建石锁高速公路项目提供帮助,并于1999年至2010年间单独或者伙同其妻子夏兰香,收受桂瑜森所送财物,其中人民币10万元,物品折合人民币40万元。此次被采取强制措施的另一名省人大代表罗德明,是普洱市景东县花山镇文俄村民委员会上帮河村民小组农民,这样的两位干部发生违规违纪事件,如果说是情理之外的话,那其实也是情理之中的事情。 笔者就纳闷了,这么高达2亿的公款能够轻易的就说被挪用就挪用的吗?这个是不是太儿戏了呢?难不成真的成为了视钱财为粪土的阶段了吗?当然这个是不可能的,那就是因为在这个官员的欲望太大了,对于自己的工资收入肯定是不满足的,所以他们把欲望之手给伸向了公款上面,然后就这样的大胆到了朝这个2亿的公款上面瞄对了眼了。所以就挪用公款一事上面,笔者认为我国是欠缺很多的管理制度的,不然的话这么一大笔的钱财,怎么就这样的不翼而飞了呢?所以问题应该从根源出发,找准方向,加强管理,只有这样才能够更好的杜绝一切隐患。(唐糖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