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5日,有网友在微博爆料“甘肃省华池县环保局长醉酒迷奸‘待嫁’女下属,吴起警方立案除色狼”。(四川在线 5月27日) 据微博称:“2014年5月23日,华池县环保局长以到陕西吴起考察为由,携女下属、好友高某(华池县物价局局长)乘高某私家车到吴起县城,强劝女下属喝下‘竹叶青’白酒,女下属喝醉时,两名局长将其扶进吴起某宾馆……现被吴起警方刑事拘留。” 其实,一些官员好色的新闻事件大众早已经见怪不怪,但是像这样官员成色狼醉酒迷奸女下属的事件再次激起了民众的愤慨情绪。可想而知,身为领导干部的他们,没有以身作则保持领导干部应有的形象,反而更加的狼狈不堪、无耻下流。他们居然荒唐的在酒后迷奸待嫁女下属。这样无耻执行不仅会构成犯罪行为,也必定在群众中造成极坏的影响,严重破坏领导干部的良好形象。 面对此,笔者不禁想问,是什么原因让这些所谓的领导干部如此胡作非为、目无法纪?是借着疯狂的“酒劲”还是自诩的“官威”?然而,他们的“酒劲”究竟从何而来?要知道,中央执行八项规定以来,全国不少地方下发了“禁酒令”,明令禁止公务人员在上班时间不得饮酒。倘若如此,我们的领导干部是在视中央、地方的规定如儿戏,拒不服从?那么他们的“官威”又是从何而来?难道就因为他们是“官”,下属就该任其摆布,我们的良家妇女就该笑脸相迎,就算是遭遇不堪之时也要逆来顺受,忍气吞声? 然而,这些道貌岸然的领导干部居然不明白,在这人人都是记者的网络时代,他们的一言一行都在公众的监督之下,所有出格言行都将会使他们成为“过街老鼠”。他们也不明白,他们的权力来自组织和人民,组织和人民给了他们的权力同样也可以收回,这两个嚣张跋扈的“肇事者”最终肯定是会得到应有的惩罚。 最后,笔者认为,正所谓“罪不在酒而在其本性”,借着“酒劲”胡作非为的领导干部绝非是“等闲之辈”,我们的领导干部队伍亟需把如此“色狼”逐出队伍,以维护领导干部队伍在人民群众心中的良好形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