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导司机,被一些人称为“二号首长”,级别不高,但有着“特殊权力”。新安县政协原副主席高某的司机王某,就深谙此道。(5月22日,搜狐新闻) 据报道,2005年5月至2006年3月,就在这10个月内,王某通过购买假餐饮、住宿发票,虚开加油发票报销的方式,骗取公款47万余元。近日,汝阳县法院以贪污罪一审判处王某有期徒刑10年6个月。 王某,退伍军人,1996年7月31日被安置到新安县电业局上班。高某,曾任新安县电业局局长,后调任新安县政协副主席。因为“司机”和“领导”的关系,二人的命运被联系在一起。 作为“领导身边工作人员”这一特殊群体的重要组成部分,公车司机可谓是领导的“心腹”。当然,公车司机的工资并非很高,但凭着“近水楼台先得月”优势,往往获取不少隐性福利。 因为与领导的这层关系,王某经常通过领导的各种关系、渠道就通过领导渠道获取的信息,购买假餐饮、住宿发票,虚开加油发票报销的方式,骗取公款47万余元。 不得不说,这样的“福利”不禁让人大加感叹。其实,现今一些公车司机嫣然已成为一种新的腐败群体,他们凭借其为领导服务的特殊身份,逐渐分享部分权力资源,开始参与甚至主导某些腐败犯罪,这样的腐败群体是可怕的。公车司机不仅充当着司机这个角色,更是悟性当中扮演了“秘书”这个角色,他们不仅帮助领导打点着各种各样的关系网,更是代替领导收受他人赠与的礼物。 因此,领导司机通过关系骗取公款也是一种腐败,反腐败是个漫长的过程,只有长久反腐,才能取得最终的成效。(刘洛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