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贵州省交通厅原厅长卢万里“落马”到前任程孟仁案发,十年间,不变的是贪腐,变化的是“招数”。梳理比较二者的贪腐手段,可以看出,交通领域的贪腐经历了一个从“大胆”到“含蓄隐蔽”的演变路径。(5月20日 中国新闻网) 都说“前车之覆、后车之鉴”,而贵州省交通厅原厅长卢万里却上演了一出“前鉴不远,后车即覆”的无间道,在前任卢万里被判处死刑十年之际,竟然重蹈覆辙。从四川省交通厅长刘中山、贵州省交通厅长卢万里开始,先后有广东、广西、湖南、河南、江苏、安徽等多省区交通厅厅长犯下经济大案,河南省交通厅更是创下了连续四任厅长“前腐后继,共赴贪坑”的犯罪纪录。交通领域俨然成为公认的“腐败高发地”,而在这里上演的一部部“前腐后继”的无间道,究竟折射了啥? 在腐败高发地,由于利益和权力的因素,腐败现象不止并不足以为奇,但时间推移中同一位置上变的是人,不变的是贪腐,这不得不引起重视。按理说,现实版的“官场现形记”足以震撼人心,尤其是处在相同的位置上,前任的落马对现任该是最大最有力的警醒,而前任用仕途甚至生命换来的教训对现任来说却这般无关痛痒,真的是用“死”都拦不住贪腐。 贪腐高发地“前腐后继”背后折射的有官员自身的问题。作为领导干部,特别是交通领域这类贪腐高发地的领导干部,当有更高的觉悟、更坚定的政治信念,始终稳住自己的心神抓住自己的手脚,切不可心存侥幸,“靠山吃山,靠海吃海;有官卖官,有钱贪钱”,这样胡作非为无异于自杀,更可恨的是损害了群众和集体的利益。 贪腐高发地“前腐后继”背后折射的还有制度缺陷的问题。一个位置上发生个别的腐败或许是偶然,然而同一位置甚至在不同区域发生多次的“前腐后继”,这就应该考虑制度设计上存在的问题。是权力的公开不够全面,还是工作的环节不够阳光;是给一把手的权力过度,还是民主集中不够……只有真正地细化制度的设计,真正卡好卡准尺度,才能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 贪腐高发地“前腐后继”背后折射的更有监督管理不到位的问题。在不少地方,腐败的查处缺少了主动性,有的地方是“讲人情”“卖面子”,不到万不得已不逗硬查处;有的地方甚至把“查处率”看成是影响稳定的因素,不是群众举报谁就查处谁,也不是纪检和反贪部门怀疑谁就查处谁,以致于经常出现这样一种怪象:不查,都是“好官”;一查,都是“贪官”。风平浪静的背后,实则是波涛汹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