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东市平安县水利局水保站站长祁莲芝公款旅游问题。2013年1月21日,祁莲芝以个人名义虚开人工工资发票,从青海省巩固退耕还林成果专项资金平安县基本口粮田建设项目中套取工程款8.56万元,用于水保站及水利局干部9人赴澳大利亚、新西兰旅游支出。平安县监察局研究,决定给予祁莲芝行政记过处分,违纪款项予以收缴。(5月14日红网) 这一起案件不仅仅是一个单纯的公款旅游问题,其中还涉及到干部套取工程款问题。为了达到公款旅游的目的,水保站站长祁莲芝可谓费尽心机,这种偷龙转凤套取工程款的行为其实已经涉嫌违法,除了监察局给予行政记过处分外,还应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公款旅游一直以来是一个老大难问题,为了达到个人的目标,个别干部花样百出,耍尽了各种手段。他们为什么敢于顶风出游,笔者以为最根本的一个问题就是违纪成本不高。通常情况下,公款旅游一经曝露,相关责任人受到的只是一个行政处分,并将违纪款项予以收缴的结局。这对于违纪者来说,这个风险的代价实在是太低,这就造就了官员们公款旅游的前仆后继。 笔者以为,要将干部公款旅游的乱象彻底根治,还得加大对违纪干部的惩处力度,那就是运用法律的手段来加强管理。如果发现干部涉及公款旅游,完全可以将相关干部交由司法机关,运用法律条款对干部进行惩处。 因而,我们必须完善法律条款,加强这方面的惩治力度,让干部对公款旅游有所敬畏。只有这样,才能彻底断了干部公款旅游的念头,不敢有动用公款旅游的歪念,从而保证自己的清正廉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