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年初,在十八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上,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纪委书记王岐山在工作报告中指出,“加大国际追逃追赃力度,决不让腐败分子逍遥法外,给妄图外逃的腐败分子以震慑。”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曹建明在向全国人大作工作报告时也表示,今年检察机关将与有关部门密切配合,深化反腐败国际司法合作,加大境外追逃追赃力度。(5月16日内江日报) 贪官外逃说明防腐墙还不坚固,篱笆还有漏洞。他们的出逃成功对反腐机制、反腐队伍是一个严峻的挑战。这不仅仅关系到反腐部门的名誉问题,更关系到国家和人民的利益问题。如果不堵住贪官外逃之路,也会变相助长一些存在侥幸心理的官员的贪腐之心,从而增加反腐的难度。为此,扎牢贪官外逃的篱笆就十分必要。 首先要加大追逃力度,让外逃的贪官白逃。反腐部门要调动各方面力量,要坚持无论犯罪嫌疑人逃到哪里,也不论他们逃了多长时间,都要想办法,拟措施,坚决将他们捉拿归案,决不允许他们逍遥法外。这是严惩贪官的有力办法,也是震慑官员的有力措施。 其次要扎牢制度篱笆,让贪官逃不了。制度上的漏洞相关部门要进一步完善。将外逃贪官抓回来并严惩固然重要,采取科学有效的措施做好贪官外逃工作更重要,这才是根治贪官外逃的法宝。为此,相关部门要加大核查力度,利用银行、证券、出入境等系统严格信息比对,有效甄别企图外逃贪官,堵住他们的退路,让他们无处可逃。 扎牢制度篱笆,堵住贪官外逃之路,加大外逃贪官追逃力度,这些都是筑牢防腐墙的有效办法。工作开展的过程是艰辛的,这需要相关部门作出不懈努力,但为了国家和人民的利益不受侵犯,这是大家义不容辞的职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