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近期通报,各驻京办事处接待数量同比平均降幅达70%。但记者在北京调查发现,尽管国家严令撤销,但一些县级驻京办改名为服务中心、联络处、会馆等,仍然私下运行。(1月22日 人民网) 众所周知,驻京办最初的职能是方便地方和中央交流。上个世纪80年代以后,为了争取地方发展所需的项目、指标、物资和资金等,各级各类驻京办爆发式增长,数量一度高达数千。然而,按照国家的相关规定,近年集中撤销625家驻京办事机构,并严禁以变换名称、转移驻地等形式变相保留。 可是,现如今,很多应撤销的县级驻京办却纷纷改头换面“潜伏”在京。有的改名为“在京工作人员服务中心”,有的改为“驻京联络处”或公司、会馆。甚至,一些高校也以“驻京研究院”等名义,变相设立驻京办。 与此同时,驻京办除了改换名目,其办公地点还变得更加隐蔽。有的县级驻京办把办公室设在居民小区,有的依托酒店旅馆变通运作。如此一来,门口也不用挂任何牌子,但“人还是那些人,事还是那些事”,和原来基本一样,“仍享受正科级待遇,编制在县里,工资照常发”。由此看来,虽然驻京办从明到了暗,但是它的地位、功能等等都未曾改变。 然而,在百姓眼里,大多数“驻京办”都有些神秘色彩。驻京办之所以被诟病,就是因为它不仅是公款吃喝的重要场所,还助长了逢年过节送礼的歪风。如此一来,驻京办就成为了“特权怪胎”,极易滋生腐败。所以,在打着“跑项目、求资金”的正常工作的旗号下,县级驻京办“死灰复燃”是必然。 所以,在笔者看来,取消驻京办是有效防止腐败的重要举措。然而,机构的调整终归只是形式变化,相对来说总是容易的,真正难的还是应进一步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加大简政放权力度,铲除“跑部钱进”的土壤,规范“三公”消费支出,从根本上真正杜绝驻京办之“暗战”乱象。(方飞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