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中央和地方联合投资建设廉租住房,原本是党和政府关心关爱城市低收入群众的一项“民心工程”,申请廉租房的个人必须达到最低生活标准。然而,昭通市镇雄县6113户申请到廉租房的家庭中,却有不少开着宝马车、有多处房产的鱼目混珠者。(4月8日,中国新闻网) 当前,随着民生工程的不断增多,国家的廉租房建设项目越来越多,但不时有不符合条件的人群鱼目混珠,媒体常常曝光一些“富翁”之类的人群骗购保障房。 接到群众举报,镇雄县委、县政府严查严审,撤销了3422户不符合条件的廉租住房申请资格,并对两名帮助鱼目混珠者过关的副局长给予撤职处分。 众所周知,廉租住房是保障性住房的一种,是指政府为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所提供的限定标准、限定价格或租金的住房,这种类型的住房有别于完全由市场形成价格的商品房。然而当今,一些地方的保障房分配指标竟成了少数房产官员牟利的工具,面对这样的尴尬民生,相信大家都会增添少许无奈。 那么,这众多的人群是如何申请到廉租房的呢?难道廉租房的申请手续就那么容易?就连正常的审核程序都没有么? 根据镇雄县县委通报称,该县自2008年启动廉租住房建设以来,至去年底共建成廉租住房4881套,其中县城3197套,已配租入住343户,尚有2854套待租。在廉租住房保障对象的资格审查中存在漏洞,一些不属困难群体的人(如国家干部、公务员、教师、老板、村干部等)也纷纷申请享受廉租住房,并通过了社区的初审和有关部门的审核。 截至今年3月29日,该县廉租住房保障对象的资格彻查工作已初战告捷。经12个部门审核一致通过,并通过电视台、张贴公告等方式进行了为期10天的公示,群众无异议的保障对象仅2057户;有确凿证据证明不符合条件的多达3422户;另有643户是否符合条件,还需进一步查证确认。 诚然,保障房的修建对低收入人群是一个好的民生工程,但绝大多数地方保障房准入门槛由主管部门制定,社会公众无缘参与,有的甚至是地方主管部门领导拍脑袋决定。这就很容易造成少数“手握重权”的领导干部以权谋私,产生腐败。 笔者认为,保障房准入门槛不仅关系着千家万户“家”梦想的实现,更考验着政府的公信力及社会管理能力。要让各地保障房分配机制跟上建设步伐,分配环节不再有那么多的乱象,各地各有关部门还需完善保障房分配制度和机制建设。(刘洛妍) 新闻链接:http://www.chinanews.com/gn/2014/04-08/6036875.shtml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