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中央这政府有关职能部门,应在颁布的规划范围内,统筹组织多领域专家,针对全国不同地域、不同经济基础、不同条件和不同生产力水平,研究制定不同类型城镇化的建设模式,供各地参照执行。并在此基础上组成若干专业服务小组,针各地城镇化建设实施分类指导。 第三、、调动和发挥地方民众的积极性,倡导民主精神和有效的民主机制,让属地居民以恰当的方式参与和监督城镇化的建设。比如设立由政府部门、专家、居民代表或者其委托人、律师等相关人员组成的“城市(城镇)建设与管理议事委员会”,定期对相关重大事项进行商议和民主表决。 第四、鼓励并支持民进机构,成立由多学科专业人士组成的研究团队,对城市化及城镇化的建设与管理,实施科学务实的研究,并为各地政府提供“加强城市化及城镇化建设与管理培训”及公共服务,以此逐步强化软实力。此项研究要设立若干专题,针对现实问题,做触及筋骨的对策研究,比如,城市及城镇建筑要注重功能性、实用性及符合地方人文特征,避免片面追求形象和地标;再比如,产业结构及产业聚集,要重视区域资源要素、产业基础、营商环境、交易成本、物流渠道、商事公共服务、生态环境等方面的综合研究,而不是盲目圈地上项目;再比如,人口管理要避免传统的公安机关的管控思维,而要注重社会化的动态人口及劳动管理与服务的机制建设,特别要注重凝聚和“善待”一批居留本地的优秀人才,使之成为发酵并扩散城市文明的重要因子。 第五、严肃制定不同形式和风格的城镇化建设,所必须坚持的原则和必须遵循的工作流程。比如,县域中心城的“城镇化建设”,可以采取这样的流程:区域资源要素分析---区域环境保护及生态建设规划---区域产业定位及产业发展规划---区域城镇建设规划---区域城镇建设设计及实施---区域城镇管理运行机制。” 合理分类和设定不同形态城镇化建设的条件 针对960万平方公里的56个民族13亿多的人口的城镇化建设,是一项古今中外绝无仅有的、难以想象的巨大工程,这行工程的实施,最终的结果要么是人类历史上的奇迹,要么是一场需要巨大的灾难。为了不使其演变成为需要数代人吞咽的苦果,中央政府在制定规划和研究出台相关政策时,应当充分考量全国各地地理位置、资源条件、生产力水平、经济基础等方面的差异性,并参照中外城市化金城镇中的经验教训,确定出不同规模、不同形态的新型城镇化建设的类别、模式、等级、风格等方面的约束条件,供各地参照。总体来看有以下一种情况,需要据此思路分门别类、区别对待。 一是针对人口在百万以上的“区域重心城市”,如何定位并完善城市功能、如何改造城棚户区或城中村、如何定位并强化城市基础、如何实施城市管理,等等。这类情况需要分几个等级的标准及约束,需要出台怎样的实施意见。 二是人口在50-100万左右的区域中心城市,比如地级市,如何确定并控制城市规模加发展形态、定位城市的区域角色及核心功能、如何完善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如何确定城市公共服务功能及建设水准、如何定位并实施城市管理水准,等等。这类城市现在最大的问题是盲目摊饼圈地和粗放建设,而城市基础建设脆弱,功能缺失严重。这类城市的在新型城镇化建设进程中,面临的麻烦和困难最多。 三是人口在20-30万左右县级市或县域中心城镇,这类城市或城镇几乎都是毫无章法的野蛮生长出来的,改革开放以来形成的这类市镇,几乎是粗制滥造的,其从外表到内部,问题复杂、“夹生饭”最多,对资金的需求几乎是“无底洞”。到底如何破解,需要花费大气力研究。 四是人口在大于有3-5左右的县域范围内的乡镇,有数万个,这些小城镇或者说村镇,直接为农村数亿人口,提供这最基本的生产和生活服务,而这类城镇的几乎浸泡在恶劣的生态环境和假冒伪劣的商品环境中,新型城镇化建设如何破解这类难题,是既是重点,也是难点,更是挑战。 总之,上述几类情况,孰重孰轻、谁先谁后,需要在规划及政策层面,研究出台科学合理的、具体明确的、可操作性强的意见和规制。特别要注重以下六个基本要素: 人口规模、基础设施水准(水、电、暖、路等)、公共服 务、产业定位及基础、城镇建筑及文化、管理运行机制(人、财、物等)。 总之,如果没有合理的产业结构及就业机会、没有良好的公共服务机制、没有城市文明的人文元素、没有公平的营商环境,没有安全和谐的社会环境,而只有外表虚华绿化、“电路板”式的建筑群、空旷的广场及宽阔的马路、缺乏灵魂的物理外表,就这不叫新型城镇化,而是透支子孙后代资源并为子孙后代堆放起来的“垃圾废墟”。 【报告主笔:江濡山。选摘于《全球化背景下中国治理》专题报告。交流信箱:rushantku@hotmail.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