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年43岁的陈江,有好几个不同的身份:尝遍生活艰辛的穷小子、颇为成功的商人、春风得意的镇长、仕途顺利的商务局长……而现在,他只剩下一个身份——身陷囹圄的阶下囚。如果这个身份还需要一个注脚,那就是——“海口科级干部单笔受贿最高纪录保持者”。(3月17日 新华网) 2014年年初,被关押在看守所的陈江收到了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的终审判决书,他因在担任美兰区演丰镇镇长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在征地工作中先后两次收受贿赂共计1102万元,被判处有期徒刑13年,剥夺政治权利3年。 陈江属于半路出家的官员,32岁以前是一名生意人,经营一家餐饮店。在迎来送往的过程中,逐渐结交了一些官员,开始了对仕途的向往。陈江自言,从管理和工作理念来说,他错就错在“把官职当作生意来经营”。走上仕途的陈江其实并没有离开生意场,尽管以他的名字注册的企业都关闭了,可他又以自己妻子和吴有明的名字注册了几个公司,一直实际操控着公司的运营。演丰镇镇政府这个单位在他眼中,也不过是自己经营的另一个企业。 一个科级干部,官职不大,却一次性受贿上千万元,案发后媒体曝出陈江创下海口科级干部单笔受贿金额最高纪录,这又是一起“小官巨贪”案例。 笔者认为,陈江这种典型的亦官亦商的身份,使得他掌握了太多信息、资源、人脉等优势,这些与他的个人财富、社会地位等也互为促进。他这种类似的人,有着难以替代的影响力和号召力,为其走向犯罪道路提供了便利条件。应对权力进行有效的监督和制约,给基层干部的权利拴上“缰绳”,如此,才能够有效约束和避免他们走向犯罪的深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