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撞老不扶”现象成为一种社会病态的今天,18岁打工女孩石芳丽像一朵开得健康的花儿,给世人一个说不上惊艳、但也令人感怀的正能量。 石芳丽在燕郊撞倒老人韩大爷后不仅没跑,还将老人送到医院,并辞了工作,打算陪护老人。韩大爷以桃报李,虽胸部骨折,但不仅没讹,还帮石芳丽介绍了一份工作。至此,一个各美其美、美人之美的故事,算是画了个尽美尽美的句号。 但是,石芳丽和韩大爷觉得相互之间很正常、很平常的事,却让石芳丽的家乡官员激动出一脸的潮红来。广西上林县委书记亲自坐镇,召开专题会作出向他们学习的决定;南宁市委宣传部打算把石芳丽列为2014年度南宁市道德模范典型,准备“强力推出”;上林县长更是带队千里慰问,给石家发放了5000元慰问金后,还承诺给予石家4万多元左右的建房补助。 现在,故事上升到事迹的高度了,石芳丽成了英雄人物,韩大爷也成了大爱形象。官方看来决计要将这么个正能量人物,弄出个美美与共的轰轰烈烈来。这让石芳丽觉得不仅很意外,而且“很无语”。 石芳丽很无语,无非觉得自己只是做了件正常人应该做、必须做的遵纪守法事,舆论对她的关注、官方对她的厚报,在她心里觉得不对等。这种加勉与加冕,反而让她觉得很不自在,很不正常。 为什么当事双方觉得正常的事,到了官方和舆论的眼里却是一件亮瞎眼睛的高尚事、稀缺事?我看不外乎两种心态,一是撞老不扶、跌倒讹人的不正常事听多了,觉得不正常的事反而正常了,官方和舆论对于道德与法治的审美标准,已经降到了不正常的低谷。二是对于正能量,感觉给他们的锦上添再多的花、境界拔再多的高,都是用于正面宣传的事,花多少钱、拔多少高,谁都没理由叽叽歪歪。 想想也是,前些日子温州商人谢岩斌归还了17年前欠给汕头债主的18万元钱,虽只是个如数归还没加利息的事、是个欠债还钱天经地义的事,却也上了央视新闻联播2分多钟,上升到了社会公民道德的高度。石芳丽这朵花儿如果被舆论给寂寞了,这不仅是对“英雄”的埋没,也是天降典型、再创政绩的一次坐失良机。 但是,偏偏这次,对于官方在石芳丽撞人认责故事面前表现的潮红,很多旁观者与石芳丽、与韩大爷一样,多多少少觉得哪里有些不正常。它让人看到的不完全是这个社会缺的是“德”,而是一些官员用很不缺钱的心态,在看待社会道德的风尚标准上,缺了些许健康的心眼。 石芳丽和韩大爷,都是一对好人。一个认责,一个宽容。他们和欠债还钱的温商一样,都做了一件遵纪守法的事,平常道德的事。舆论恰如其分的报道、官方恰到好处的嘉勉,谁都无可厚非。但是,如果把撞人不逃当成英雄事迹,把不讹穷人当成大爱无疆,硬将他们摆到精神的神坛上去供奉,就很容易让人将精神激励的事,当成一种精神消费的事。 石芳丽撞人不逃,该给赞。但是撞人不逃算英雄、奖四五万,换成路人相助算什么、奖多少?人们给政府算这笔账,不是真心痛钱,而是心痛法治和道德,已经被功利化了的宣传而扭曲了价值、降低了标准。 石芳丽家境穷,可以通过正当的救助渠道给予帮助。把这些一并捆绑在这个有着正常价值观的人身上,不只是石芳丽一个人感觉无语,旁观者看着都无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