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日上午9时,广州消防安全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在市政府召开,主管广州市消防工作的广州市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谢晓丹,广州市公安局消防局局长张小宏从建业大厦大火现场直接到会场开会。据广州消防网办事服务大厅投诉信息显示,2010年12月2日,建业大厦的业主古先生曾经向消防部门投诉称,建业大厦在未经消防验收的情况下,信龙公司将整栋大厦出租用作仓库,储存易燃的鞋类和服装,大厦内电线乱拉甚至有员工在大厦内明火煮食,存在严重的消防隐患。广州市越秀区公安分局防火科当年答复称,信龙公司虽然对建业大厦进行了消防系统的建设,但至2010年仍未取得《消防验收合格意见书》,另外,信龙公司未经公安消防部门批准,擅自将建业大厦2至25层分别出租用作仓库、办公和样品展示使用,由于涉及规划、建设、城管等诸多方面,由公安一家难以单独完成,拟提请区政府牵头开展综合整治。(12月17日 凤凰 )
建业大厦作为越秀区消防隐患重点单位,相关部门已明知其校方不合格,且在火灾前一个多月进行了督导检查,提出了整改要求,为何还能照常出租?明明知道是隐患却不及时排除,究竟是慢作为还是乱作为?越秀区公安局等部门能否因整治涉及量大面广就免于责任?
不可否认,处理一些困难工作可能会存在“牵一发而动全身”的情况,由一个部门难以完成,往往需要多个部门联合工作。但是相关部门相互推诿是否又存在思想上的畏难情绪,怕“啃骨头”,怕损害少部分人的利益,让基层群众遭遇“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的尴尬,部门之间职能的交叉点能否成为规避责任的借口?
在我国政府部门职能交叉的情况客观存在,像基层群众办理未婚证明不知道该找民政、计生还是派出所的情况时有发生。可以说职能交叉清理是政府机构管理中亟待解决的顽症,也是关系群众民生的大事。
政府职能部门的作用就是为人民服务、解决群众困难,但是相关部门职能交叉、职责不清往往会导致相互扯皮、相互推脱现象,造成“三个和尚没水喝”的境地,反而会帮了群众倒忙。类似建业大厦的事情发生,如果相关部门问责“一棍打死”的话,又会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干部干事创业的热情。所以笔者认为政府机构改革是一项探索性的工作,既要保证惠民利民,也要建立和完善相应的处理问责机制。作为政府执法部门更应该遇到问题矛盾不上交不下移,行使好权力,解决好问题。(甘雨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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