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6日,山东省济南市纬四路西侧,一座百年历史的楼房拆去了屋顶,只剩四面墙体,在钢架的支持下,被架在6米高的钢架平台上。另外一座刚刚修复好的百年老建筑四周被挖空,老建筑在一个4米高的土堆上,成为一个“孤岛”。(11月27日中新网)
这两座老建筑建于1907年,都是中西合璧风格的百年小石楼,颇具文化风格,原计划原址完整保留,后因济南市规划局公布《济南商埠风貌区保护与复兴城市设计》规划方案,该片区的老建筑又将按照原样重建,老石楼所在位置影响整体规划美观,只好架空后向东平移30米。
古建筑是一个城市历史的烙印,是很宝贵的财富,但是现在,为了商业的发展,古建筑貌似已经走入了“拆了重建,建了再拆”的怪圈,人们在倍感可惜的同时但也无可奈何,身边越来越多甚至极具价值的古建筑已经去无踪影,为何文化始终让步于经济发展?难道商业发展和文化保护真的是“鱼和熊掌”?
众所周知,经济发展能给人们带来极大的物质享受,但是,缺乏精神追求与人文情怀不是显得过于“单调乏味”了吗?精神文化生活的作用依旧也是举足轻重的。古建筑除了建筑风格、学术研究以外,更多的是承载了历史的厚重,是一种精神、文化、历史的象征,若是古建筑“一个不留”,身边全是现代化的高楼大厦,我们的子孙想一窥祖辈的生活环境不是也成天方夜谭了吗?谁愿意做这样的“败家子”?
窃以为,文化古建筑与商业发展并非鱼与熊掌,只要找到了两者之间的结合点,有规划,有统筹,两者得兼实属简单。首先需要做的就是正确认识历史建筑的价值,加大对历史文物保护机构的财政投入,让其脱掉“冷衙门”的帽子;市政建设部门要做好前期相关规划,既满足商业发展,又不损害历史建筑;文物部门在政府财力允许的条件下,对建筑经济有规划的评估,再制定相应的保护措施,分批分期公布。唯有高度重视,落实载体,才能有效保护我们的“印记”,才能让我们的社会在经济发展的同时增添一份历史的“亮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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