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国国民议会(议会下院)18日晚投票批准在今明两年内针对年薪超过100万欧元(约合136.9万美元)的个人征收高税率的“特别富人税”。实际税率接近75%。
拿富人开刀,劫富济贫,奥朗德总统终于将竞选承诺变成了现实政策。年初,这一“特别富人税”曾在法国引起了舆论场炸锅,并致一些富豪、影视明星出逃法国,加入他国国籍。连陷入司法调查的右翼前总统萨科奇都准备步奢侈品“教父”伯纳德·阿尔诺和知名影星热拉尔·德帕迪约的后尘,到英国去实现他“后总统时代” 的事业---成立私募股权基金,以逃避奥朗德热衷推行的“富人税”。
年初的争议变成了年终的执行,奥朗德铁腕征收的“特别富人税”,却有一个好听到让富人无奈的名称“特别互助贡献”。据统计,这项收税涉及470家企业的1000名员工,每年可为法国政府带来2.1亿欧元(17.5亿元人民币)收入。
法国此举,实属无奈,欧洲主权债务危机,席卷整个欧元区,法国政府财政也受影响。即便是经济形势最好的德国,也维持一定的高税率。据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的报告,自华尔街金融危机以来,大多数经合组织成员国都提高了所得税税率。欧盟所得税负担比美国和日本高出40%。纳税人概念,源于欧洲,但提高税负同样是最复杂的博弈过程。各政党、舆论场、民意层、国会里,都会经历多轮的见招拆招,甚至要历经长时间的博弈,才能达成妥协共识。法国“富人税”的高效率,既彰显西方的经济政策传统,也有危机时代的典型特征。
中国处于税收变革的大时代,从税收体制的改革到各税种的整合与删减,以及舆论场对税负的畅谈热议,无不聚焦一个事实,税制税收的公平理性,是涵养中国公民社会的基础所在。
税制公平是宏大命题,属于顶层设计的范畴。但具体到各个税种以及综合税负,则和民众利益密切攸关。现实中国,民意所关注的税收核心有二:一是新税种的公平设计,二是税负高低的选择。前者,如舆论热议的房产税和遗产税,这些税种其实和“富人税”相关,对于平抑中国社会严重的贫富差距具有现实意义。当然,房产税也具有调控楼市的作用。但是,这些尚处于将来时的税种,公众最担心的是起征点过低,无法起到抑制两极分化的作用,而成为全民通吃凝聚公共财政的手段。公众对于房产税和遗产税的争议也基于这个原因。后者,如个税征收以及覆盖社会各个层面的费用,让民众感觉生活很辛苦,再加上通胀因素的影响和房价的畸高,公众感觉中国的税负不堪忍受。
形成鲜明对比的是,中国公共财政的体量在逐年提升,目前已经超过11万亿。国富与民富的不平衡,也让人觉得税制设计的不合理和税负过高。
法国“富人税”的主要目的是救济政府,中国税制设计的缺陷是反哺民生不足。即财政职能作用彰显,但反哺民生的路径不清晰。这就导致税种税负的“国家主义”强于民生问题。
中国仇官仇富的情绪发酵绝非偶然,其中就有税制设计不合理不公平的因素使然。但这并不意味着中国也要对富人征税,因为中国财产公示并未形成制度。没有制度化托底的富人、官人财产就是一笔糊涂账,在此基础上的税收就是糊涂税。
中国要学的东西很多,最关键的就是制度建构和治理更新。没有制度和治理的借鉴,不是东施效颦就是画虎类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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