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5日王书金上诉案由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在邯郸进行第二次庭审,大批媒体记者在法院门口不得进入,甚至有多名记者联合打出“官媒能进我们也要进”的标语。不同于前次庭审的是本次庭审法院做出了适当公开,据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的官方微博显示:安排了律师、记者、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学者等200余人进入法庭旁听。 但是,也许由于本案拖延时间过长,以及媒体持续关注,似乎高级法院忘记了本案的性质。本案由于指控的是强奸罪,涉及个人隐私,本属于法定的不公开审理范围,且前一次庭审也是不公开的的。故本次法院对选定的官方媒体公开和“指定旁听人”的出现,似乎给人感觉一种戏曲的味道。
一个上午的庭审仅仅涉及王书金是否是聂树斌案的真凶这一本不该在王案二审中审理的问题,午休十分接受几家媒体和电视台的采访,现就主要观点转述如下:
记者:王书金案,我觉得看这个案子都要凌乱了,律师和检方的角色都对调了,跟演戏一样,请您分享一下您的观点
朱明勇律师:我认为,到目前为止,由于舆论的广泛关注,案件本身的故事,当前冤假错案的集中爆发,该案已成为一起社会事件,当一个案件从正当的法律程序中脱轨而出,它必然会从案件演变成事件,一旦成为了事件,庭审变成演戏就是一个容易理解的事情,而演戏,仼何结局都有可能出现,因为结果在于编剧的需要而不在于事实揭示。
聂树斌案由于王书金的出现,历经各方角力,真相也许永远无法查清。但庭审中检察官为王辩护,王书金的辩护律师则认可王的认罪,这种巨大逆袭,乾坤大挪移的荒唐在庭审中体现得淋漓尽致。
事实上今天法律上的几个巨大问题似乎被人们忽视:如本案属法定不公开审理的,今天却有大批“指定旁听人”;上诉案不应审没被起诉的事实,今天也审了;辩护人本应针对一审判决事实、证据和法律进行辩护,但是辩护人却似乎在给上诉人“加罪”;出庭检察院本应该在上诉人提出还有漏罪的时候建议延期审理补充侦查,但是检察院直接对于一起未经法定侦查程序的又一起“强奸杀人案”直接做出证据不足,不构成犯罪的判定。法院在不允许大批记者旁听的背景下,第一时间用快于媒体表达的方式第一时间发表官方微博转述了检察院的意见。这一系列的看点的确会把一个法律人看懵了,何况是记者。
记者:从法律上您看本案下一步会是什么走向?
朱明勇律师:河北司法机关已经进入两难,如认定王书金作?证据不足,那么相比较聂树斌案的证据,则聂案证据同样甚至更不足。那么认定了王的供述则聂必平反。但还有一个问题是即便信耐王的自供平反了聂,但据现行证据规则认定王对此案负责仍然达不到证据确实、充分的程度。但是由于对王案不充分不确实的证据无法确定王是聂案的“真凶”是否就不能平反聂树斌案呢?归根到底还是个司法理念问题,认定犯罪必须证据确实充分。否定犯罪,则需要排除合理怀疑,疑罪从无。我甚至认为两案均作疑案处理也并非不可能。
记者:几天的庭审还有什么问题吗?
朱明勇律师:上诉案不应审没被起诉的事实,今天也审了,王书金的上诉就是求认定其杀害了康某,这属于漏罪的问题,不属于立功的问题,今天法院却以这个是否属于立功的问题进行审理。
记者:而且我觉得很戏剧的是,律师和检方的角色都变了,好奇葩~~~再有,这里已经休庭了,你认为本案应该怎样处理
我:我认为在二审中上诉人说出了新的犯罪事实,是一定要补充侦查的,如果在二审期间发现确有犯罪事实应该裁定撤销原判发回重审。再重审期间再行补充侦查,然后变更或者追加起诉,故本次二审比较妥当的方式应裁定撤销原判,发回重审。当然看目前的态势二审直接对王书金的自认犯罪不作认可,直接对其一审判决内容做出判定维持或者改判。
记者:本案为什么会在今天开始庭审
朱明勇律师:当下冤假错案频发,该案已经拖延了八年之久,严重违反了法定的审理期限,近期各地分别纠正了一批错案,这个案子再次引发媒体关注。不管怎样,这个案子不应该再拖下去了。冤就立即平反,不冤,也尽快给个说法。当然通过王书金案件的出现使我们对聂树斌案有机会重新审视,经过审视,聂树斌案的疑点也暴露出来,问题也得以展示。如对于一起执行死刑的案件当事人临死都不得和家人见面。直接证据没有,关键物证没有,就把人判死刑而且很快就执行了,对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的权利保护严重欠缺,也导致其公正性受到普遍质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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