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万元转错帐户没人管完全是当地银行和公安局不作为
时间:2012-10-22 19: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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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追求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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尽管银行拒绝了俞先生冻结这个转错账客户的账户,但老百姓的事就是警事,老百姓找到当地派出所反映问题,请求给予帮助,这应该是正确的。而当地派出所,以自己转错账无法立案为借口,从而拒绝俞先生提出追回3万元的帮忙,本人认为,这是一种不作为的表现。
核心提示:不小心转错账,难道只能认倒霉?日前,福州王女士一个粗心大意,把3万元钱转到了别人的账号,偏偏又联系不到对方,想通过银行或者警方与对方联系上,但均被拒绝。本是急用的看病钱,却误转他人手中,可把王女士一家急坏了。
阅读了以上新闻报道,本人认为,福州王女士想通过银行或者警方与对方联系上,但均被拒绝。这不得不存在一个问题就是,女子误将3万治病钱转错账户该谁管?这个问题说大也不大,说小也不小,总之应该是有人管。
报道称,俞先生昨日告诉记者,粗心大意的是他的爱人王女士。因为家人生病,需要治疗费用,……“3万元转到以前的一个客户账户,我们以前曾有过资金往来。”俞先生表示,爱人的网银记忆了对方的银行账号。爱人在操作时,粗心地按下了这个记忆账号,错转到别人的账上,户主姓王,不过并不熟识,因为时间太长,相关信息已经找不到了。最后通过朋友,他们辗转找到了对方电话,结果发现处于关机状态。
俞先生傻了眼,他希望银行能冻结这个客户的账户,并提供这个客户的信息,他好去向这个客户要回钱。但银行相关工作人员告诉他,必须先到公安部门报案,然后携公安部门开具的公函,才能冻结账户并告知客户的个人信息。
俞先生随后又立马跑到当地派出所报案,但派出所的民警说因为是他自己转错账,因而无法立案,更无法出具公函。
本人认为,俞先生为了追回转错账的3万元,首先找银行解决问题应该是必要的,而“银行相关工作人员告诉他,必须先到公安部门报案,然后携公安部门开具的公函,才能冻结账户并告知客户的个人信息。”本人认为,转错账应该有真正的记录摆着在那里,银行完全可以根据这些记录帮助进行纠正。
尽管银行拒绝了俞先生冻结这个转错账客户的账户,但老百姓的事就是警事,老百姓找到当地派出所反映问题,请求给予帮助,这应该是正确的。而当地派出所,以自己转错账无法立案为借口,从而拒绝俞先生提出追回3万元的帮忙,本人认为,这是一种不作为的表现。
本人认为,警察的作为,并不是以立了案的事情才去作为。例如,很多老百姓中发生的纠纷,需要警察去解决,并不需要立了案才去解决。如果以立案为标准来解决老百姓的问题,这是一种明显的不作为表现。
本人认为,自己转错账,是问题的关键。试问,天下有那一种错误不是自己不小心而造成的,这个“自己”能说明什么问题呢?假如人被打了,可以说是自己不小心,就是人被杀了,还是认为是自己不小心。这个“自己”难道就不应该管吗?到底是什么样的“自己”,警察才去管呢?
女子误将3万治病钱转错账户该谁管?本来是银行可以管的,由于银行不管,这就引起了一种纠纷,这时候警察完全可以帮助解决这种纠纷。因为3万元反映着老百姓的财产问题,保护老百姓的财产,警察不管,而又应该是谁管呢?
本人认为,这是一个非常简单的问题,立案与不立案,并不是问题的关键。问题的关键是错误人不知道对方的信息,无法纠正错误。而银行或当地派出所完全可以进行帮助而不去帮助,这难道是一种作为的表现吗?
女子误将3万治病钱转错账户该谁管?本人认为,现状是银行不管,以及当地派出所不但不给予立案,而且也不管,到底应该由谁管呢?这充分反映了在这个具体问题上,法律缺乏由谁来管的问题?但应该知道,老百姓财产问题的保护,警察应该有责任。
不小心转错账,难道只能认倒霉?这种不小心倒霉所造成的损失,由于告诉了银行和当地派出所,而没有得到解决帮助。本人认为,这完全可以向法院起诉银行和当地派出所的不作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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