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扣上“非理性暴民 爱国贼”帽子,义和团实在冤
时间:2012-09-25 2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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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如果云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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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国”、“反抗帝国主义侵略”、“誓死忠于大清”之类抽象的口号,从来就没有真正进入过义和团(拳)民们的内心。这些底层民众加入义和团(拳),有他们自己的另外一套利益逻辑。后世之人乐此不疲地拿“非理性暴民”、“爱国贼”一类的帽子戏谑、嘲讽这些
钓鱼岛事件近日引发了中国民众大规模的游行示威抗议。游行当中,出现了一些不应该有的“打砸抢烧”激烈行为。这些行为理所当然,受到了媒体的一致谴责。
谴责是应该的,唯理性爱国才是真爱国。但可悲的是,在谴责声里,一个历史元素——“义和团”——被不断提及和误解,说什么“真正的爱国就是要告别‘义和团’式的爱国”;说什么“义和团又回来了”。
义和团被扣上“非理性暴民”、“爱国贼”一类的帽子,实在荒唐。
民众加入义和团(拳)的真实历史逻辑
“爱国”、“反抗帝国主义侵略”、“誓死忠于大清”之类抽象的口号,从来就没有真正进入过义和团(拳)民们的内心。这些底层民众加入义和团(拳),有他们自己的另外一套利益逻辑。后世之人乐此不疲地拿“非理性暴民”、“爱国贼”一类的帽子戏谑、嘲讽这些义和团(拳)民,却对他们所遭受的痛苦,以及因这种痛苦而形成的真实历史逻辑毫无感知,实在可悲。
确实如某些人所指责的那样,义和团的主要攻击对象是本国“教民”
传统历史教科书过分注重强调义和团运动晚期打出来的“扶清灭洋”旗号,进而赋予其“反抗帝国主义压迫”的光环。近年来,无论是在学术界,还是媒体界,这种光环已经非常黯淡。如学者秦晖即曾说道:“非军人的洋教士,义和团倒是杀了一些,不同的记载大约就是两百来人吧。而死于义和团之手的,98%以上都是中国人,主要是中国基督徒即所谓‘教民’,乃至疑似教民。”
山东大学的义和团调查资料(始自50年代,持续到80年代,访问了大量亲历过义和团时代的老人,积累访问资料百余万字)也能证实,义和团的主要攻击对象确实不是洋人,而是本国“教民”:
“他们光跟奉教的作对,不碍穷人事,也不抢财主,只要不奉教,义和团就不管,他们吃的抢的是奉教的东西。有时候,他们抢奉教的,财主们吓得也给送礼。”(平原县王庙公社郭庄,郭丙富,76岁,1960年2月28日——编辑注:此系受访者受访的时间和当时的年龄、姓名、籍贯,下同)“参加神拳的都是些劳动良民,他们光找信教的,对老百姓不怎么着。”(东阿县姚寨公社小街子村,王玉理,84岁,1966年2月19日)“我十二三岁的时候,从平原、禹城传来义和拳,我庄也学起来了。我庄学拳的有十几个人,目的不是为了杀富济贫,而是要忠厚老实,以抵抗奉教的。”(商河县胡集公社谢家村,李元昌,80岁,1965年12月29日)
类似的记载在百余万字的《山东大学义和团调查资料汇编》中比比皆是,而提及义和团直接攻击洋人者则极少。受访时间集中于1960年代,受访者当时大多已是七、八十岁的老人,因为年龄的缘故,并未经历过官方教科书的洗礼,故其所言,具备相当的可信度——如许多老人提到外国神甫都说好,按当时的官方宣传,其实是不能说好的。
教民之所以成为义和拳主要攻击目标,与他们已蜕变成凌驾于普通乡民之上的特权阶层有关
千万底层乡民,为什么会选择参加义和团去“打砸抢烧”那些“教民”同胞?大陆历史学者侯宜杰2010年在台湾出版《神拳——义和团的真面目》一书,引起很大关注,其给出的答案是:“恩格斯指出:‘鄙俗的贪欲是文明时代从它存在的第一日起直至今日的起推动作用的灵魂……’,‘鄙俗的贪欲’就是对义和团‘起推动作用的灵魂’。只因烧杀抢掠、绑票勒赎向为社会所不齿,并为历代官府所不容,义和团的头目们害怕清政府派兵剿灭,才利用当时部分平民仇恨洋教的情绪,特创了‘扶清灭洋’的口号。”
这个答案,其实代表了近些年来知识界、舆论界对义和团成员行为的某种共识。但考之史料,这个“共识”是错误的,甚至是荒唐的、荒谬的。作为一名资深历史学者,侯宜杰先生不应该无视这些历史资料:
“教民完粮、完银与非教民一样,但杂税、杂役比非教民少。教民与非教民有纠纷时,非教民怕教民,不敢与教民争吵,处处要躲着点。黄六爷动员孙地主入会信教时说,在教吧,在教后有点什么事也不怕了,有事时我给你应着。在平时孙家也受点教民的挟制,所以也挂了个名。平时教堂里人也向非教民宣传说,信教好,有天主保护,死后能上天堂等。但贫民认为没有好处,一天还要三次去念经,所以不愿在教。”(单县龙王庙公社黄楼,孙福超,81岁,1960年3月4日)
“我有三亩地跟奉教的挨着,他不让从地里过。要从他地里走就得给他点什么东西,不给东西就不能过。逼得没有办法,不卖不行,我就卖给他了,三亩地共卖了240吊钱。那年这里的一般地价是一亩地120吊,咱只得算80吊一亩卖给他。奉教的可欺负人啦,比方说咱地里栽了树,树荫子伸到奉教的地里,奉教的就说:“这树有我的。”就得平半分。打官司人家到衙门里去,拿出“领票”,县官也不敢惹。咱还得站在外边等着什么时候传,才能进去。咱说么县官也不听,光听奉教的话。”(临邑县宿安公社刘家寨村,樊胜德,78岁,1965年12月24日)
“不奉教的小孩到奉教的地里去拔草,他(奉教的)就说你拔了他的绿豆,非叫你请客不可,你请他吃吃喝喝,才算完事。有的奉教的,走路横着走,不奉教的不敢动他,一动他,他就找你的事,打人骂人。奉教的人逢集逢会喝醉了就骂人,别人不敢怎么着他。就说买东西吧,也欺负你,明明这件东西值五吊钱,他给你三吊就算啦,你也不敢吭一吭。你和他(奉教的)在一起种地,两块地紧靠着,你地里的树影在他地里,他就说你的树是他的,你不敢怎么着他,打官司,咱得输。哎,奉教的太欺负人啦,时间长啦,人家知道这些人不好惹,就都躲着他走,没有和他搭腔的。”(临邑县宿安公社张家林村,张文治,82岁,1965年12月24日)
……
类似的资料,在《山东大学义和团调查资料汇编》中比比皆是,足以说明“教民”在当日的中国乡村,已经成为一个拥有特殊权力的阶层。对此现象,晚清名臣丁日昌也有深刻洞察,他在办理天津教案时曾说道:“天主、耶稣各教传人中国载在条约,固不能不照章随时保护;然亦不能任听作奸犯科,以致事机决裂,不可收拾。”天主教“虽其本心并非为恶”,但传教士所到之处,“不择良莠,广收徒众”,且往往袒护教民,形成“莠民以教士为逋逃之薮,教士以莠民为羽翼”的局面,从而导致民众“仇教”的情绪日益高涨。即使如“天津一口言之,自通商后中外商民相安已久,毫无间言,耶稣教人亦不以为怨。惟百姓言及天主教,则异口同声,恨之入骨,盖缘天津莠民最多,一经入教则凌虐乡里,欺压平民,官吏志在敷衍,但求无事而不求了事,又不敢将百姓受屈之处与领事官力争,领事官又何从知教民如此妄为?百姓怨毒积中,几有‘及尔偕之’之愤。”
乡民乃至地方望族在日常生活中饱受教民欺凌,常因小事被迫“办酒席”向教民赔罪
普通乡民受了教民的欺负,其选择往往是忍气吞声,“办酒席”向教民赔罪了事。例如:“天主教欺负人,天主教没有人敢惹,打官司神甫去,不在教的有理也得输。给俺村朱子浩扛活的‘马大秃子’奉教,一天听到刘都元在赶姚屯集,路上说了句天主教不好的话,马大秃子到洋楼张庄教堂告了刘都元的。刘都元没敢与马大秃子打官司,结果被罚了三四桌子酒席,请了从张庄来的在教的和马大秃子,这才了事。这就是撑洋劲,撑天主教的劲。马大秃子,是个给人扛活的,刘都元家有一顷多地,是个小地主。那个时候,这个地主都不敢和一个扛活的打官司,扛活的在教,地主不在教。”(茌平县业官屯公社朱庄,朱允泽,82岁,1965年12月12日)
再如:“教民春耕时,向两边的非教民土地扩张,不在教的打官司也打不过,这样,教民就占去别人的部分土地。马庄教民把黄庄人放牧的山羊拉去吃了也没事,黄庄人不敢说话。有一次马庄教民的猪放出来,吃黄庄麦子黄庄人赶猪,马庄人倒打起官司,结果黄庄人被迫赔不是。马庄教头石传雇(石坤辉的儿子)硬要抱走我父亲的羊。我父亲不肯,石传雇就拿出手枪打他,子弹从手心通过手脖子串过去了。结果羊还是被抢走,石传雇把羊宰吃了。”(巨野县黄庄,黄瑞宪,72岁,1960年3月1日)
再如:“万家坊子,原是商河地。本庄有一个姓李的在耿家楼集上卖头绳儿,小张庄有一个奉教的买李某的头绳儿,少给三个制钱(一吊合一毛,五小个制钱合一百,五百个制钱合一吊)。李某就要,张某就不给。小张庄人多,又有势力,就把李某打了。因谢家与万家坊子同宗(此时万家只有一户姓李的,现在绝后了),就打抱不平,又把小张庄的人打了。小张庄有神甫撑腰,于是便跑到济南告了。把济南的神甫搬到临邑,听说临邑县官刘士成也怕神甫。为了使小张庄姓张的落台,就断案谢家庄在耿家楼集上设宴请小张庄奉教的,第一次是在当年的冬天。设宴这一天,小张庄的大小奉教的都是谢家用牛车接来,有十来个吹唢呐的,放着鞭炮,鞭炮用大簸箩盛着。谢家知道要在耿家楼集上丢人,都不愿去,后来被迫的去了四五个人,四五个人还得披着狗皮咧!倒不是真狗皮,而是反穿着皮衣裳。上一碗菜,叩一回头,伏在桌子底下,小张庄奉教的踢一脚,谢家的人还得噢噢地学狗叫才行。奉教的还说:‘你这是些狗,我不怪你们。’这样把人摆弄够了才算完,真丢人。人家吃饱走了,咱也噘着个嘴来家了。从此以后我庄再没有赶耿楼集的。”(商河县胡集公社谢家村,李元昌,80岁,1965年12月29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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