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场女性生育权被忽视时该如何维权?
时间:2012-05-11 20:25
来源:
作者:宝贝妈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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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旦遭遇职场歧视,要有能力与勇气用法律武器维护个人尊严与权益:根据新出炉的《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对女性在特殊生理期间以及生育期的权利,都有详细而明确的规定,一旦个人因怀孕而被解雇,用法律保护来保护自己的正当权益就显得非常重要。国内有专
现代女性因怀孕被辞退的事屡屡发生
众所周知,怀孕生子是身为女性的天然使命,是每一位正常女性必须经历的事情。《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儿童权益保护法》第四章第26条明文规定,任何单位不得以结婚、怀孕、产假、哺乳等为由,辞退女职工或者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很完美是不是?说起来大家特别是男性同胞也都可以理解。可是这世界就是这么奇妙,就在今年5月7日《女劳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公布实施的第二天,就发生了太平洋女性网女总编因怀孕遭辞退的荒谬事情。(新浪网新闻)
这件事其实并不是个案,随便从网上一翻,就可以看到,去年北京铭万智达科技一女员工,因意外怀孕请假,遭公司解聘。
Raven记得十几年前还在国内的时候,俺们研究所还发生过类似的事:记得那年Raven刚刚留所工作,正好赶上师兄出国,留下了一个大摊子,课题需要有人接手,当时俺们的师兄弟们出国快走光了,于是俺们系主任就直接从外面招聘人员,想想看,刚进研究所就可以接手一个有课题的实验室,这个职位还是蛮吸引人的,千挑万选,老板看中了一位刚毕业不久的女博士,想要,可是偏偏之前我们系招了一位硕士,不知道这位小姐是怎么混的,反正面试的时候愣没让人看出来她已经怀孕5个月了,来了以后不久马上就要休产假准备生孩子,搞得俺们系主任这个郁闷。所以这回系主任就嘀咕上了:你想想啊,就算是从大学毕业一口气没停读到博士的,毕业后也差不多快30岁了,当时教委的土政策规定女博士读书期间不能生孩子,那好容易毕业了,是不是该考虑生育了?这一生孩子就是至少半年干不了活,这人不就白招了?想来想去,拿不定主意,最后出损招,要求新来的女博士签协议,5年内不要孩子!后来那位女士进了我们系,估计就是把合同签了。这个苛刻的土政策当时把俺们这几个新毕业的菜鸟们吓得够呛,不为别的,就为了不受这份约束,Raven那一年毕业的学生,当年没出国的最后全跑了......。
职场的男女不平等绝不仅仅是中国特有
这些事情发生在宣传了几十年男女平等的今天,女性居然还是作为弱势群体,听起来确实不是那么的舒服。试想每一位成年女性,在读完书,参加工作以后,基本上都面临着结婚,怀孕,生子,哺乳这些现实问题,所以很多国家都以法律的行式明文规定女性有与男性同工同酬,不得在女职工怀孕期、产期、哺乳期降低其基本工资,予以辞退或解除劳工合同。可惜的是,执行起来的时候,用人单位往往以各种理由,刁难限制育龄女士。这样的事不仅仅是在中国,很多自称以人为本的西方国家也屡屡发生。在美国,尽管30多年前就为怀孕妇女提供了法律保护,但根据美国联邦政府平等就业机会委员会(EEOC)的调查报告,2003年收到的因怀孕而被解雇的女性的投诉比1992年多了39%,每5名被雇主解雇的女性中就有一位是因为怀孕的缘故。所以同期调查美国的新生儿出生率降低了9%。想想看也是啊,Raven不知道中国的相关数据,但至少在美国,职场女性所占比例为42%,其中的三分之二的人的收入是家庭的主要经济来源。在女性与男性一样需要养家糊口的时候,如果因生孩子而失去就职,升职的机会,谁还敢再生孩子?当所有的女性都为了生存而不生孩子做丁克的时候,那个那个......,着急的就不只是女性了吧?
女性遭遇职场歧视该怎么做?
女性要有保护自己权益的意识:据信在我国,部分私营企业及三资企业,女工怀孕被炒现象时有发生。有的是双方签订合同后,公司发现女职员怀孕,不再与怀孕女职员续签合同;有的是女工在合同期内怀孕,单位借故调换工作岗位,降低薪水,逼迫怀孕女职员主动离职;还有的干脆找借口解雇。所以在Raven看来,女性在找工作伊始,就要有为自己争取权益的意识。要注意细读求职要求,看有无对怀孕妇女的限制条款;也可以询问面试人员他们的详细规定,做好心中有数。遇到明显不准备按规矩办事的单位,最好的办法还是不签约。
一旦遭遇职场歧视,要有能力与勇气用法律武器维护个人尊严与权益:根据新出炉的《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对女性在特殊生理期间以及生育期的权利,都有详细而明确的规定,一旦个人因怀孕而被解雇,用法律保护来保护自己的正当权益就显得非常重要。国内有专门的劳工仲裁委员会,负责这样的劳资纠纷,试想如果每位受了不公平待遇的女性都拿起法律的武器保障自己的正当权益,让不遵纪守法的用人单位受到应有的惩罚,相信这种专门针对女性的不公平现状会有很大改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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