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自我论》:“真正的存在”不可能是自私的
时间:2012-10-15 18:42来源: 作者:五彩鹿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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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天半,重新把伊谢科恩的《自我论》看完了。过去也看过,可以从旧时划过的钢笔印迹里看出。不过,我真的不记得里面的内容了,哪怕是一丝一毫,可能与当年阅读的浮躁有关。个人觉得,一个人有点阅历以后,再看这些关于心理学、哲学方面的理论书籍的时候,感
一天半,重新把伊·谢·科恩的《自我论》看完了。过去也看过,可以从旧时划过的钢笔印迹里看出。不过,我真的不记得里面的内容了,哪怕是一丝一毫,可能与当年阅读的浮躁有关。个人觉得,一个人有点阅历以后,再看这些关于心理学、哲学方面的理论书籍的时候,感受和体悟明显不一样,因为毕竟读书的语境已经发生了改变。
这次读这本书,真是把书读烂了。书在阅读中变成了两半。自我觉得,前半部分理论性较强,只是看在眼皮子里罢了。只有读到结尾部分的时候,才感到眼界豁然开朗,对自我的认知和感受也有了不一样的感觉。尽管作者在列举了许多著名心理学上的案例,比如服从性的问题,几个纯洁的爱好和平追求平等的学生,一旦进入了特定的实验区域,变成了指定性的狱卒和犯人的时候,随着时间的延续,他们从本我的学生,就会不由自主的变成了局中人,也就是特定的狱卒和犯人这种虚拟条件下的真实身份。他们的思想和行为也会在这种特定的环境中发生质的变化。这个著名的心理实验,后来被拍成了电影,让人印象深刻。我们在反思人性到底是恶还是善的时候,这个心理实验告知了我们人最初形成的道德良知往往会在不同的境遇中发生天翻地覆的变化。一名“看守”实验前在日记中写道:“作为一个和平主义者和没有侵犯之心的人,我不能想象,我会看管别人,对别人不好。”但在“当差”的第一天,他觉得“犯人”嘲笑他的外貌,因此他尽量表现得特别傲慢。这使他和“犯人”的关系紧张起来。第二天,他粗暴地拒绝了“犯人”的香烟;第三天,他因不时干预“犯人”与探视者的谈话,激怒了“犯人”。到了第四天,实验者不得不向他指出,不应毫无必要地给“犯人”戴上手铐。第五天,他把装小香肠的盘子摔到拒绝进餐的“犯人”脸上。“我恨自己强迫他吃,但我更恨他不吃”,他后来这样说。第六天,实验停止,所有人都受到创伤,连津巴多(实验者)本人也觉得,他开始对自己的监狱过于当真了。费了不多的时间和努力,就使无可挑剔的小伙子变成了真正的监狱看守。当个体人掌握了权力的特权时,就已经无法控制住自己的原始的本能。
同样,关于心理学上的服从的观念问题,也是一项很有意义的实验课题。从实验中可以发现,服从的力量比慈悲心大得多,服从的影响大于内在冲动,这在耶鲁大学、普林斯顿、慕尼黑、罗马、南非和澳大利亚等地重复做过实验中表明了这个特征。在号称独立和享有特权的耶鲁大学学生实验中,有60%绝对服从;在慕尼黑的服从者占被试总数的85%。因此作者分析了为希特勒死亡营服务的,不仅有真正的暴虐之徒,而且有尽职的普通军人。臭名昭著的美国中尉科利供词说明,他曾十分心安理得地遵照上司的命令屠杀了越南松米村的所有居民。这个心理现象的问题,让我想起了德国
本哈德·施林克,柏林大学法律教授写的《朗读者》就揉进了这个典型的实验,用小说的故事来向读者提出问题:报名参加了二战当了德国看守的汉娜,在战争中介入了一起看守教堂不让犯人逃出来的过程,在这个过程中,所有犯人被烧死在教堂里面。时过境迁,待到审判战犯时,介入事件的看守都将谋划者指向汉娜,说起草执行文件是汉娜所为。事实真相是汉娜不识字,根本就不可能起草文件,但她羞于在法庭上当着她的情人面说出没有文化的事实,她只是在法庭反复重申自己只是服从,最后法庭对她进行了终身监禁的判决。“人们的行为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他们自己对他们所处情境的判定”(《自我论》471页)。
让我感兴趣的是,这部翻译出版自我国1986年12月第一版的书(作者写于何时不得而知,却可以看出是前苏联的作品),其里面关于道德实验和心理分析的案例,却在当今的中国2012年真实发生了。这个案例是这样的:
美国心理学家科尔伯格提出的个人道德发展理论,“其中每一阶段都与一定的道德意识水平相对应。与‘前道德水平’相应的是以下阶段:一、儿童为避免受到惩罚而听话;二、儿童根据互相有利的只是考虑行事(以听话换取某种具体利益和奖励)。与‘习惯道德’相应的是以下阶段:三、儿童希望得到‘关系人’的赞同或羞于受到他们的责备,四、维持一定秩序和固定规则的定势(符合规则的就是好的)。‘自律道德’将道德决定转归于个人内心。它包括:五A,即人在少年时期认识到道德规则的相对性和条件性,要求这些规则具有逻辑根据,认为功用原则便是这样的根据。在五B阶段,相对主义被承认某种符合大多数人利益的最高法则存在所代替。只有在此以后(第六阶段)才能形成稳定的道德原则,遵守这些原则的保证是自己的良心,不论外部情况如何,不论有什么理智考虑。”(《自我论》448-449页)“科尔伯格在后来的著作中又提出一个更高阶段——第七阶段的存在问题,这时道德价值由更为普遍的哲学公设得出。当时他认为,只有很少人能达到这一阶段。科尔伯格认为,个人达到智能发展的一定水平,是相应的道德意识水平的必要前提,但不是充足前提,而所有发展阶段的循序性则是普遍适用的。”(《自我论》449页)
对其理论经验检验方法是,向各种年龄阶段的被试提出一系列各种复杂程度的假设道德情境。“例如这样一种:‘一个女人因患癌症而生命垂危。有一种新药能挽救她的生命,但药店老板索价两千美元——这是实际价值的十倍。病人的丈夫试图向朋友们借钱,但他只筹集到要价的一半。他再次要求药店老板减价或赊账把药卖给他。对方拒绝了。于是丈夫在绝望中捣毁了药房,抢走了药。他有权利这样做吗?为什么?’”(《自我论》449页)“在科尔伯格所调查的十六岁以上的青年中,百分之六十已经掌握了形式程序的逻辑,但只有百分之十理解的道德是相互制约的规则,或者有了定型的道德原则系统”(《自我论》450页)。“苏联学者的研究也证明了道德意识水平和智能水平之间的联系。例如,通过未成年违法者和没有越轨行为的同龄人的动机范围比较,证明违法者的道德发展水平要低得多。‘对于许多违法者来说,羞耻只是害怕惩罚与受到他人指责时的反感的“合成”,或者只是所谓“惩罚羞耻”,而不是“犯罪羞耻”。这种羞耻引起的不是真正的悔悟,而只是对犯罪结果的遗憾——遗憾作案的失败’(博奇卡廖娃《少年违法者动机范围心理特征》)”。
我国近期出现的一个案例,倒是令人深思的。也是如实验中举的例子一样,妻子得了尿毒症,丈夫无钱予以透析治疗。伪装造假4年,骗取医院医疗费用达到几十万元对其治疗。事发后,媒体和公众舆论和支持一面倒向这个丈夫,认为丈夫所作所为是对妻子的爱。我们比照上述心理学家的试验和裁判,可以看出我国目今从公众媒体和公民的道德理论体系处在何种水平,显而易见,毋需置喙。
“一切时代和一切民族的贤哲一直认为:‘真正的存在’不可能是自私的,它要求深化与自然规律、社会智慧和普遍智慧的规律协调一致(不论对这些规律的解释有多么多种多样)。”(《自我论》488页)“一个人不论以什么为他的使命,这种使命总需要热衷,需要努力尽量做到可能的甚至不可能的事。推动人和人类的不单纯是生存需要,而是对永无终止的自我实现和自我确定的追求。”(《自我论》489页)“你要成为你所能够并且应该成为的样子,不过你得自己想这样,有本领作出正确的生活选择,并为了实现这一选择而作出最大努力。换句话说,这是自由和自我教育的公式。”(《自我论》503页)
看完这本书后,受教匪浅。对于事物的看法有了一点升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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