乍一看去,这个题目似乎写错了,应该是“将鱼儿放生”才对。谁有能耐放生书儿呢?书儿能在空中飞,在山间跑,在水底游吗?显然不能。书儿没有呼吸,没有心跳,没有任何生命体征,又如何能将它与“放生”二字扯上关系?
近日,友人告诉我,一位曾听过我的讲座、叫过我老师的作者对我意见很大,甚至到处说我的“坏话”,原因很简单:他送给我的书被我处理到了旧书店,他恰巧撞见了,顿时受到极大的刺激,跟朋友喝酒时,谈及此事,甚至泪流满面。一个大男人为这事挥泪如雨,可见他的痛苦不是装出来的。
友人问我:“处理书的时候,你为何不将他签名的那一页撕掉呢?这样做,不就神不知鬼不觉了吗?”我回答他:“你是知道的,我为人一向坦荡,这样做也自有理由:一是明人不做暗事,我对自己的行为负责任;二是不毁损书籍,让有意购买此书的人能获得完璧,不致有遗憾,我是爱书人,所以特别注重这一细节。”友人说:“他难过,也许是因为自尊心受伤,面子上挂不住,他的书竟然是这样的归宿。”我笑道:“老兄,他若这样想,那就大谬不然了。我在旧书店购得过许多好书,其中不乏文豪大师的经典著作,当代一些名家的作品也都能在旧书店觅得芳踪。他的书能到旧书店安家落户,不仅不丢脸面,还说明一点,至少店主是认可的,否则他的书连这一席之地也得不到,那才是真正的悲哀。”友人不再批评我,但他仍坚持认为,我将别人赠送的书这样处理掉,容易引起不必要的误会。
有人的地方,肯定就有误会,这是没有办法的事情。何况各人处事和行事的方式迥然不同,对事情的理解和看法也迥然不同,徒然求其整齐划一既没有必要,也是绝对做不到的。近几年,我每年都会收到各类赠书三百册以上,有的是书友赠送的书,有的是师友赠送的个人著作,有的是出版社编辑赠送的书,有的是一些不认识的作者寄赠的书。如今,自费出书蔚然成风,且蔚为大观,写作数年尚未出书的人还真难寻见,于是乎,我得书的几率更比往年要大出许多。我有一间三十平方米的书房,三面都有书柜,藏书数千册,老实招供,书房里面绝大多数的书都是我多年来精挑细选的中外典籍,当代人的著作并不多,大约只有五百余种。实际上,我不像某些书友,对各类书籍不辨良莠,照单全收,好向人夸耀自己的藏书数,一万余册啦,五万余册啦,我没有这样的虚荣心,因此每年都要处理掉很多书籍,长沙市旧书店的老板差不多都到我家里收过书。有时我甚至会将一些准经典准名著处理掉,以保持书房的高格调。我个人认为,如此新陈代谢,如此去芜取精,大有必要。我承认,有些人送我书,我只会大致翻一翻,无暇细读,我编一份文学杂志,平日读了太多当代的东西,我真要静心读书,会另有口味上的选择。
我有个观点:把别人赠送的书扔在墙角,丢进旮旯,打入冷宫,任其蒙尘,甚至当成废品和垃圾,那样子是不道德的。那些书无论多么粗糙,毕竟凝聚了作者的心血,应该给予必要的尊重。那么它们最佳的出路在哪儿?当然是书店,能将它们买走的人一定是爱它们的人,情人眼里出西施并非奇迹,这种事在书店里也经常发生,只不过是读者置换了“情人”,书籍置换了“西施”。因此那位叫我老师的作者害羞自己赠送给我的书竟然在旧书店露面,实在是少见多怪,没把这番道理弄明白。
我有位朋友跟我一样喜欢逛旧书店,要是偶然撞见自己的著作立于书架上,他就不管三七二十一,将它买下来。我问他何必这样紧张兮兮。他说:“我买去送人吧,别让它在这儿处于待嫁状态。”对此我不以为然,在旧书店见到自己的著作,我一向神色泰然。它们处于待嫁状态才是正常的,有朝一日喜欢它的人将它买去,那才叫爱的结合,那才叫得其所哉。
我突然记起一个故事,某公在旧书店见到自己赠给某人的书摆在那儿,心中愤然不爽,他当即将它买下,再度寄给那人。某公这样执意而为,固然使对方难堪,也使自己掉分,何苦呢?人有人的缘分,书有书的归宿,强扭的瓜可不甜。
临到本文的结尾,我重提“将书儿放生”,我估计聪明人是不会再产生任何误会了。它们欢快地游进书店,游归某位有缘有分的读者之手,那才真是值得庆幸的事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