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婚身份时,就读过三毛的那篇《亲爱的婆婆大人》,在准备跟老公携手共赴婚姻围城前,又翻出这篇印象深刻的驭婆之文,细读加默诵,争取烂熟于心。这篇文章让我心态平和,连才华横溢的三毛在婆婆面前尚且如此小心,我这无才无貌的小女子需谨小慎微更是应当。原来读《红楼梦》喜欢林黛玉,自打计划拜见婆婆,就改崇拜薛宝钗。
总结了《亲爱的婆婆大人》里的几个招数,示弱、在对方责难前先承认错误(哪怕心里不承认这是自己的错),勤快(标准是比对方更勤快),嘴甜(像刚吃了蜜蜂屎一样),不要在婆婆面前骂老公(可以在被窝里偷偷掐他),对他好也要控制分寸,绝不能做太亲密的动作,不能说太甜蜜的话……怕自己疏忽,特意做了笔记,写了纸条以备提醒自己之用。
在没见婆婆之前,就听老公嘴里无意漏出的口风,说我不太尽人意的地方是个子不够高,老公一米七五,婆婆怕影响后代身高,儿媳妇的身高条件是一米六三以上,而我穿上高跟鞋才一米六。另外,因我家姐妹两个,婆婆说我家都是女孩子,以后你们第一胎也准是女孩子,而且家里两个女孩子最小的一个一定是又懒又娇气。这话一听,就知道婆婆在没见我之前就有了不小的成见,这更让我不敢轻敌。更严重的是公公去世多年,估计婆婆的“恋子情结”不轻。
为了打败她,在见婆婆之前,我先回娘家学厨艺,油溅火烤算什么,聪明的人绝不打无准备之仗。只不过,亲娘不太乐意,嘟着嘴边培训我,边唠叨:“养你这么大,也没见你为我做过什么饭,没见你为我费这么多心思。”我一扔锅铲,扭身扑进亲娘的怀里:“要不说还是亲娘好呢。”亲娘感动得落泪,我偷乐,甜言蜜语也得提前练习,免得到时与婆婆当面较量时,技艺生疏。
早打探好婆婆不喜欢现代女孩子的彩色头发、熊猫妆容,就将披肩长发收拢扎成马尾,素面朝天,裙子选那条类似于学生裙的,鞋子选的中高跟皮鞋(这样不至于第一眼感觉挺高,换完拖鞋第二眼大跌眼镜)。当然武器装备上不能马虎,列出明细,一一采购回来,婆婆家大人小孩等人均有份。
老公见我如此认真对待,劝阻说:“我妈那人特随和,你不用这么隆重。”我笑笑依然我行我素,因为现在这个男人是我的,等到了他家他是谁的就不一定了,这种心理准备是要有的。
在推开婆婆家的门之前,已将笑容调整到露八颗牙的状态,见到婆婆含笑侍立,静待老公将自己介绍给她,在人家亲母子相见时,决不能抢了她最优秀的儿子的风头。听老公介绍说这是我妈时,我才上前一步,伸出双手(先下手为强)的同时亲亲热热地喊了声:“妈妈。”这一声也是提前设计好了的,第一次见面叫阿姨生分,叫妈太随便,自认为妈妈比较适合。
婆婆笑呵呵地握住我的手答:“哎!”心里大喜,耶!第一招成功了。
只是没想到敌人准备得更充分,我住了四天,只陪婆婆买了一次菜,那一次还是我潜伏在卧室门口多时才得逞。一般我在她之前起床,梳洗完毕在客厅捧本书坐等,婆婆说:“这孩子起这么早干吗,年轻人觉多才对,回屋睡去,睡去。”我说:“我习惯早起了,一会儿我陪您买菜去吧?”婆婆说:“今儿不用买了,昨天买的还有呢。有事我叫你,回屋睡去。”被她推回卧室,她却悄悄地溜走了。饭是一次没做的,聊天时,老公这个叛徒泄了我的老底,跟婆婆说:“为了来咱家,这孩子特意跟她妈学做菜,您瞧这胳膊上被油星烫的,原来可是连米饭都不会蒸的主儿。”婆婆拉过我的手说:“来住个几天,哪用得着你做菜,我疼还疼不过来,哪舍得用你。只要你们自己过日子时,能做些吃的,不饿着就行。”经过谈判,婆婆终于同意,她做饭,我洗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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