滕子京即滕宗谅,字子京,河南洛阳人,《宋史》有传。滕宗谅职位不高,本是不甚知名的人物。但是他的好朋友范仲淹写了流传千古的名篇《岳阳楼记》,开头写道:“庆历四年春,滕子京谪守巴陵郡。越明年,政通人和,百废具兴。”滕宗谅遂以字行。 滕子京与范仲淹为同科进士(大中祥符八年,即1015年),只比范仲淹小一岁。其人有见识,直言敢谏,治理地方也很有一套,范仲淹非常推崇他,多次举荐他担任要职。也正是因为忠直,滕子京先后触犯过刘太后和宋仁宗,屡遭贬斥。 宝元元年(1038年)十月,党项首领李元昊在兴庆府(今银川)登基称帝,立国号大夏(史称西夏),开始与大宋分庭抗礼。康定元年(1040),李元昊大举兴兵侵宋,在三川口大败宋军,宋军主帅刘平、石元孙被俘,将士阵亡过万。于是宋仁宗将通达边事的韩琦、范仲淹、庞藉等人调至西北战场任职,并下诏各路、州府举荐“才任将帅者”以闻。滕子京在这个背景下,由知湖州(知州)升任刑部员外郎、直集贤院、知泾州(今甘肃泾川),赐金紫(三品官服)。虽然同为知州,但是级别、地位还是大大提高了。 滕子京在知泾州任上做出了成绩。他安抚将士,训练民兵,团结西北少数民族共同御敌。庆历二年(1042年)九月,李元昊发兵进攻镇戎军(今宁夏固原),泾州观察使、渭州知州王沿命大将葛怀敏率宋军主力(包括泾州宋军)至瓦亭寨阻击西夏军队。葛怀敏贪功冒进,被李元昊围困聚歼于长城壕(固原西北),葛怀敏等十五位高级将领阵亡,宋军九千余人被俘。主力部队战败,泾州近在咫尺(120里),岌岌可危。滕子京看到城中兵少,人心不稳,遂召集数千民兵着戎装登城守卫。同时派出间谍四出刺探敌情,移檄附近诸城寨积极备战。当时连续十几天天气阴晦,人心忧虑、沮丧到了极点,滕子京便杀牛设酒犒赏士卒。泾州土兵多没于定川之役,滕子京便籍其姓名,列于佛寺之中拜祭,又花钱安抚阵亡者亲属,民心这才渐渐安定下来。 这年十一月,北宋朝廷调整西北战场指挥机构,任命韩琦和范仲淹为陕西四路马步军都部署、经略安抚招讨使,全面负责指挥西北战事。范仲淹推荐滕子京接替自己原来的职务,于是滕子京被提拔为天章阁待制、环庆路经略安抚招讨使、兼知庆州。范仲淹《滕君墓志铭》写道:“君至庆,处置戎事,甚得机要,边人咸称之。”此时宋军的战略已由主动进攻改为稳固防守,宋夏边境相对平静,滕子京虽无大的军功,却也是称职的边帅。庆历三年四月,韩琦、范仲淹奉调入京,担任枢密副使。知永兴军郑戬升任陕西四路马步军都部署兼经略安抚招讨使。这年九月,滕子京受到了顶头上司郑戬和御史梁坚的弹劾。 《宋史。滕宗谅传》记载:“御史梁坚劾奏宗谅前在泾州费公钱十六万贯。及遣中使检视,乃始至部,日以故事犒赉诸部属羌,又间以馈遗游士故人。宗谅恐连逮者众,因焚其籍以灭姓名。”而《宋史。郑戬传》则记载:“时知庆州滕宗谅、知渭州张亢过用公使钱,戬致于法。”梁坚是御使,他不可能知道远在西北军中的事情,消息应该来自郑戬。根据史书,梁坚弹劾滕子京耗费公钱十六万贯,朝廷派中使(使者)追查,原来是滕子京刚到泾州时,按照惯例犒赏少数民族各部首领,间或馈赠游士故人花费了一些公钱。滕子京怕殃及众人,遂将有关账册销毁,自己独自承担责任,因此被贬知凤翔府(陕西凤翔),再贬知虢州(河南灵宝)。后来,御史中丞王拱辰就此事不断上奏,滕子京又被贬到岳州任职。 关于这段史实,由于历史记载不一,加之后人理解的问题,滕子京蒙受了不白之冤。 首先,对“公钱十六万贯”的理解出现了大的偏差。这笔钱款,《宋史。滕宗谅传》记为“公钱十六万贯”,《宋史。郑戬传》记为“公使钱”,而《续资治通鉴长编》、《续资治通鉴》均记为“公用钱”。以往人们多认为“公钱”就是公使钱、公用钱,这种理解是不准确的。所谓“公钱”,就是公款。建龙三年十二月,宋太祖赵匡胤曾经对近臣说:“安边御众,须是得人。若分边寄者,能禀朕意,则必优恤其家属,厚其爵禄,多与公钱及属州课利,使之固圉,特免税算,听其召募骁勇,以为爪牙。苟财用丰盈,必能集事。”可见公钱是朝廷划拨给边关将帅的特殊经费,朝廷给予公钱和特殊政策使边帅获得经济利益,凭此可以筹集资金,招募人才,抵抗外敌。这种特殊策略在宋初抵抗契丹的战争中,起到了很大的作用。后来随着政策和时局的变化,公钱的范围有所扩大,各地州府长官和边帅手中可支配的钱都可以称作公钱,都属于公款。 公使钱与公用钱历来两词通用,其范围比公钱要小。今人根据《宋史。职官志》的记载,往往将其理解为宋代高级官员的薪俸津贴,这有失偏颇。范仲淹曾言:“国家逐处置公使钱者,盖为士大夫出入,及使命往还,有行役之劳,故令郡国馈以酒食,或加宴劳,盖养贤之礼,不可废也。”可见公使钱属于政府资金,用来行“养贤之礼”,如同当今的招待费。公用钱定额随官员职务而变,每年几百贯至两万贯不等,按月或按季、年领取。为了管理公用钱,朝廷设有专门机构,称“公使库”。《宋史。职官志》记载,公用钱须“长吏与通判署籍连署以给用”,不可随意动用。滕子京“焚其籍以灭姓名”,可见公钱的支出都有账簿记录。作为朝廷划拨给地方首脑的特别经费,公用钱主要用于政府犒赏、宴饮。沿边州府军务较多,公用钱多用于接待使者、犒赏将士和番部首领,具体使用上应该是很灵活的。尹洙在知渭州任上,曾经详细罗列了渭州一年的公用钱支出,仅餐饮费一项就高达四千贯。因为开销大,朝廷划拨的公用钱远远不够用,一些地方长官便通过其他方式自筹,如(违规)挪用公款放贷、从事贸易等商业活动,获得收益并入公使库。范仲淹自陈,其在知庆州任内,曾动用公款进行贸易活动,获利两万余贯以充公用。 由此看来,说滕子京耗费公钱十六万贯是根本站不住脚的。滕子京知泾州,属刺史级别,公用钱定额应为每年500-1500贯。加上他脑子活,善于经营,手中掌握万八千甚至一两万公用钱应该不是难事。但是说他耗费十六万贯公用钱,显然超出了他的实际财力。范仲淹在《滕君墓志铭》中记载:“君受署之始,诸部属羌之长千余人,皆来谒见,悉遗劳之。其费仅三千缗,盖故事也。(梁)坚以诸军月给并而言之,诬其数尔。” 说的是滕子京刚到泾州上任时,附近的部落首领千余人前来谒见。为了犒赏他们,动用了三千贯公用钱,这已是相当大的一笔公款了。梁坚称滕子京耗费公用钱十六万贯,是将军队的开销一并算作公用钱,显然是别有用心的。 那么中使到泾州究竟“检视”出滕子京哪些不法行为呢?范仲淹曾经给宋仁宗上过一道奏折《奏雪膝宗谅张亢》,里面提到三项具体指控:第一,贱买牛驴,犒设军士。即低价购买百姓的牲畜,用来犒赏士兵。事实是,庆历二年九月,定川寨宋军全军覆没,泾州城危在旦夕,滕子京召集数千民兵登城守卫。不久,又有各路援军一万五千多人抵达泾州附近。滕子京沉着调度,指挥若定,确保城内外军队酒食柴薪并足。为了犒军,腾子京低价购买了百姓的牛驴,虽有扰民之嫌,却属战时行为,且并无大的民怨;第二,声乐数日,挥金如土。说的是滕宗谅在汾州花天酒地、宴饮数日,赏赐乐人(歌舞班子)银楪子二三十个。此事属张冠李戴,原本是韩琦与范仲淹宴请高级将领,席间众将比试弓箭。射中箭靶子(即银楪子,人脸大小)的将领,即将银楪子赏给捡拾箭簇的士兵和歌妓。此事为韩范所为,自然与滕子京无关;第三,数万资金去向不明。梁坚奏称,滕宗谅到任后经手的十六万贯公钱中,有数万贯去向不明。范仲淹辩称,根据中使调查,滕子京经手的款项中,只有三千贯属于公用钱,其余都属于军用。这一点辩驳,由于滕子京已将相关账册焚毁,显得比较苍白。但从腾子京焚毁账册的举动来分析,应该有一部分资金被违规使用了。动用三千贯公用钱犒赏部落首领,本是滕子京刚到泾州上任之时所为。他在泾州任职四年左右,经手的公用钱数量应远超三千贯。《宋史。滕宗谅传》记载:“宗谅尚气,倜傥自任,好施与。”“馈遗游士故人”之事,恐怕未必完全是虚构。范仲淹也说过:“宗谅旧日疏散,又好荣进,所以招人谤议,易为取信。”平时大手大脚,难免遭人非议。 但是我们有理由相信,腾子京并不是贪官。按旧制,“刺史以上所赐公使钱得私入”,这在当时是很普遍的现象。如果滕子京想中饱私囊,又何须将资金支出情况登记入账?又何至于死后家无余财,连儿女都需要范仲淹来抚养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