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末时候,江南某城有个开茶馆的半大老头,叫华老栓。他儿子小栓得了痨病(肺结核),病得瘦骨嶙峋,终日咳喘。忽闻本城要杀一名政治犯。据透露给他消息的刽子手说,病人若吃了蘸人血的馒头就能痊愈。急于给儿子治病救命的老栓夫妇宁可信其有。于是,在行刑的那个黎明,老栓拿了辛辛苦苦积攒下的钱去街头行刑现场,买下那饱浸新鲜人血的馒头,回家让儿子吃了。 听茶馆里客人说,被杀的是本镇夏四奶奶的儿子夏瑜。这夏瑜是为反对大清王朝而被杀的,告发他的是其伯父夏三爷。在狱中,夏瑜还向管他的牢头宣传“天下为公”思想,被牢头打了两个嘴巴。被打后他连说牢头可怜。茶客们闻知被打者说打人者可怜,认为这夏少爷肯定是“疯了”。 人血馒头没能治好小栓的病。半年多之后,小栓就永别了他的父母。清明节,华大妈来给儿子上坟,正遇也来给儿子夏瑜上坟的夏四奶奶。华大妈不知道自己儿子曾吃过这位老太儿子的人血馒头,夏四奶奶也不知自己儿子的血曾带给对面这位老太太以希望。她们互相劝慰着离开了。 这就是鲁迅第三篇白话小说《药》所讲的故事。 《药》也被多次选入中学语文教材,在普通读者中知名度也很高。过去对这篇作品内涵的解读,一般是说它以小说的形式印证了毛泽东对辛亥革命失败原因的判断,就是“没有发动群众”;说明资产阶级不能领导革命胜利。这个判断在今天看来仍有其道理,但对“辛亥革命”究竟是胜利了还是失败了这一问题,则需作具体辨析,正如对“北伐战争”究竟是胜利了还是失败了需作具体辨析一样:如果说辛亥革命的目的是推翻满清统治,那么它毫无疑问是胜利了;如果说辛亥革命的目的是改造中国人的思想,使普通百姓牢固树立民主民权意识,那么它确实“尚未成功”。如果说北伐战争的目的是推翻北洋军阀,那么最终它是胜利了;如果说北伐战争的目的是国共合作进行土地革命,那么就可以说它“失败了”。 中学老师也讲明,“夏瑜”指的就是鉴湖女侠秋瑾——“夏”对“秋”,“瑜”对“瑾”;小说的“古□亭口”就是指秋瑾就义的绍兴古轩亭口。但中学教学有时忽略一点,就是鲁迅对秋瑾本人及其行为的矛盾态度:一方面,鲁迅钦敬其献身精神,另一方面,鲁迅不赞同其以卵击石、“如孩子脱衣以入虎穴”的做法。 秋瑾比鲁迅大四岁,二人是同乡,绍兴城里他们两家位置相距很近。在日本时二人有较多交往,但在留学生们要不要全体回国参加暴力革命活动问题上,两人观点对立:秋瑾坚决主张全体回国,鲁迅等人却不赞同回国,他认为搞暗杀恐怖活动白白牺牲性命却意义不大,自己救国的方式该是韧性战斗。 值得一提的是,比鲁迅小二十三岁的另一位小说大家巴金早年信奉无政府主义,他的早期小说就写了一些搞个人暗杀的英雄,尽管他承认自己不适合亲自上阵行刺。巴金似乎认为,改变“制度”就能改良中国、改善人心。 鲁迅对暗杀及暴力革命的实际效果则一直持怀疑态度。《药》发表九年以后,鲁迅在上海演讲时说:“当我年青时,人家叫我去暗杀,暗杀之后怎么样呢,我想不出。” 近年有人将秋瑾与鲁迅等人的争议予以渲染夸张,说秋瑾当时曾向鲁迅飞了刀子,判了鲁迅“死刑”。若有电视剧编导看到这段,感兴趣的话会加上一段武打——秋姑娘号称“女侠”,鲁迅年轻时也习过武啊。而真实的情况却是,留学生们讨论回国问题时,秋瑾将一把小刀插在桌上,说:“如有人回国投降满虏,卖国求荣,欺压汉人,吃我一刀!”她的话并非专指鲁迅等人。 鲁迅要改良或变革中国的决心其实与秋瑾一样。不久,他就选择了以笔为武器,为中国的思想革命、文化革命贡献力量。而秋瑾回国后因受徐锡麟刺杀恩铭牵连而被捕、被杀。鲁迅闻知秋瑾牺牲,十分惋惜。十多年后,他以这篇《药》对秋瑾之死表示哀悼和反思。小说中夏瑜死的可悲,却也可敬。 对于恐怖暗杀活动的价值、意义以及道义问题的争论一直存在。今天文明社会一致谴责人体炸弹之类的暴力袭击,主要因为它常常伤及无辜,甚至伤害的主要是无辜百姓。秋瑾、徐锡麟等人策划的暗杀活动针对性很强,一般不会伤害无辜,也不能说没有对社会造成震动。但,这种暗杀对动摇清政府统治的作用微乎其微,若无思想启蒙,短时间内不能使民众惊醒,时间一久波澜归于平静,大家又会忘却。 以卵击石勇气虽然可嘉,却显得幼稚。梁斌《播火记》所写高蠡暴动,几百个拿着原始武器的农民想与全副武装的国民党正规军十四旅对抗,情况与此有些类似。梁斌后来也明白那叫“左倾盲动主义”,他本人还因为以赞赏笔调写了这次暴动而在“文革”期间受到批判,但他声明,他只是赞赏暴动者的精神和勇气。相比之下,鲁迅对盲动行为理性反思和批评的成分更多。 《药》这篇小说另外的可贵之处是艺术表现手法的成熟。 首先是结构的巧妙。作者安排了华夏两家一明一暗两条线索,于结尾处双线交汇,使悲剧主题得以凸显——这些中学或大学教师一般都讲到过了,在此不再赘述。 第二是艺术描写的精致。在中国现代小说起步阶段,沈雁冰(茅盾)就曾指出中国小说只会叙述不擅描写,因而主张借鉴西方自然主义的细腻描写技巧。与同时期其他小说家故事梗概似的叙述和直奔主题的表达相比,鲁迅这篇小说对自然景物和人物心理的描写都非常出色:它不像西方小说那样大段乃至整页地写景、写心理,但寥寥几笔就能将读者带入故事情境,在写人物动作过程中简洁地揭示或暗示其心理。读到华老栓起床、上街时,大家仿佛跟着他走,感受到了迎面扑来的凌晨气息。鲁迅写人物心理一般是通过其语言、神态、“主观镜头”来表现,非常传神。例如,写华老栓夫妇看着儿子吃“药”时的神态和心理: (小栓)他的旁边,一面立着他的父亲,一面立着他的母亲,两人的眼光,都仿佛要在他身上注进什么又要取出什么似的;…… 第三是叙事技巧的新颖。《药》没有像作者前两篇小说那样选择第一人称叙事,但它的第三人称叙事并非全知视角(上帝视角),而属于第三人称限知叙事:第一节基本是老栓的视角,这一方面造成神秘气氛,另一方面正好表现了老栓对被杀者一无所知。第二至四节虽然不再采用老栓视角,但用的是一个对实际情况所知不多的陌生人旁观视角,比如,写几位茶客,不写其姓名,而用其外貌特征标示(只有最先到的那位除了“驼背”特征还点了笔“五少爷”的模糊身份)。最末一节写华大妈与夏四奶奶坟场相遇,也始终未点明夏四奶奶身份,只说“那老女人”如何。读者明白她的身份,一是凭她儿子坟墓的位置(小路左边埋的是死刑和瘐毙的人),二是凭她祭奠时那句“瑜儿”。这也正与开头华老栓对夏瑜身份的无知相呼应。 到此为止,鲁迅最初三篇白话小说内涵深度方面均居于时代前列,而写法(鲁迅所谓“格式”)互不雷同。 附:《药》原文 一 秋天的后半夜,月亮下去了,太阳还没有出,只剩下一片乌蓝的天;除了夜游的东西,什么都睡着。华老栓忽然坐起身,擦着火柴,点上遍身油腻的灯盏,茶馆的两间屋子里,便弥满了青白的光。 “小栓的爹,你就去么?”是一个老女人的声音。里边的小屋子里,也发出一阵咳嗽。 “唔。”老栓一面听,一面应,一面扣上衣服;伸手过去说,“你给我罢。” 华大妈在枕头底下掏了半天,掏出一包洋钱,交给老栓,老栓接了,抖抖的装入衣袋,又在外面按了两下;便点上灯笼,吹熄灯盏,走向里屋子去了。那屋子里面,正在窸窸窣窣的响,接着便是一通咳嗽。老栓候他平静下去,才低低的叫道,“小栓……你不要起来。……店么?你娘会安排的。” 老栓听得儿子不再说话,料他安心睡了;便出了门,走到街上。街上黑沉沉的一无所有,只有一条灰白的路,看得分明。灯光照着他的两脚,一前一后的走。有时也遇到几只狗,可是一只也没有叫。天气比屋子里冷多了;老栓倒觉爽快,仿佛一旦变了少年,得了神通,有给人生命的本领似的,跨步格外高远。而且路也愈走愈分明,天也愈走愈亮了。 老栓正在专心走路,忽然吃了一惊,远远里看见一条丁字街,明明白白横着。他便退了几步,寻到一家关着门的铺子,蹩进檐下,靠门立住了。好一会,身上觉得有些发冷。 “哼,老头子。” “倒高兴……” 老栓又吃一惊,睁眼看时,几个人从他面前过去了。一个还回头看他,样子不甚分明,但很像久饿的人见了食物一般,眼里闪出一种攫取的光。老栓看看灯笼,已经熄了。按一按衣袋,硬硬的还在。仰起头两面一望,只见许多古怪的人,三三两两,鬼似的在那里徘徊;定睛再看,却也看不出什么别的奇怪。 没有多久,又见几个兵,在那边走动;衣服前后的一个大白圆圈,远地里也看得清楚,走过面前的,并且看出号衣上暗红的镶边。——一阵脚步声响,一眨眼,已经拥过了一大簇人。那三三两两的人,也忽然合作一堆,潮一般向前进;将到丁字街口,便突然立住,簇成一个半圆。 老栓也向那边看,却只见一堆人的后背;颈项都伸得很长,仿佛许多鸭,被无形的手捏住了的,向上提着。静了一会,似乎有点声音,便又动摇起来,轰的一声,都向后退;一直散到老栓立着的地方,几乎将他挤倒了。 “喂!一手交钱,一手交货!”一个浑身黑色的人,站在老栓面前,眼光正像两把刀,刺得老栓缩小了一半。那人一只大手,向他摊着;一只手却撮着一个鲜红的馒头,那红的还是一点一点的往下滴。 老栓慌忙摸出洋钱,抖抖的想交给他,却又不敢去接他的东西。那人便焦急起来,嚷道,“怕什么?怎的不拿!”老栓还踌躇着;黑的人便抢过灯笼,一把扯下纸罩,裹了馒头,塞与老栓;一手抓过洋钱,捏一捏,转身去了。嘴里哼着说,“这老东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