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揭秘:谁是杀死孔乙己的真正凶手

时间:2014-01-30 06:33来源: 作者:阎浩岗 点击:
《孔乙己》是鲁迅继《狂人日记》之后第二篇白话小说,也是鲁迅最为人熟知的篇章之一,因为几十年来它较稳固地在中学语文或文学教材中占有一席之地。笔者三十年前也曾做过中学教师,教过这篇课文。近读网上有关教案,发现几十年来中学教学对鲁迅这篇名作主题

  《孔乙己》是鲁迅继《狂人日记》之后第二篇白话小说,也是鲁迅最为人熟知的篇章之一,因为几十年来它较稳固地在中学语文或文学教材中占有一席之地。笔者三十年前也曾做过中学教师,教过这篇课文。近读网上有关教案,发现几十年来中学教学对鲁迅这篇名作主题内涵的解读大致没变,就是认为它旨在揭露和批判封建科举制度对知识分子的毒害,批判科举制度的罪恶。如果说有所不同,就是近年来中学语文课也顺便提及了“人们对科举不幸失败者的冷酷”。但说到底,还是认为害死孔乙己、“吃掉”孔乙己的是科举制度。


  这样说当然有其道理:如果孔乙己考取了秀才和举人,即使他仍好喝懒做、不会营生,他的社会地位也不至如此低下,他也不至穷困至死。科举制度选拔出来的丁举人,其品性并不好,孔乙己偷了他的东西(不过是书籍和笔墨纸砚之类),他就残暴地打折了孔乙己的腿。


  可大家若抛开中学语文老师的导读,按现实事理逻辑再细读、品味文本,当会有不同结论:杀死孔乙己、“吃掉”孔乙己的主要“凶手”不是科举制度,而是鲁镇包括短衣帮和长衫客、掌柜与伙计各色人等在内的众人!


  按小说开头三段的描述,进出咸亨酒店的人确实分属不同阶级或阶层,短衣帮和长衫客穿戴不同,在酒店吃喝的消费水平也不一样。但,小说并没表现阶级对立,更无阶级冲突、阶级斗争。在对待孔乙己的态度上,大家是比较一致的:大家无一对之表现出同情,都是将其作为调笑耍弄的玩物,从孔乙己的尴尬和痛苦中获得快感。


  孔乙己之所以被人瞧不起,主要是因他穷困而又好面子。穷困因其不善营生,好面子却又不得不小偷小摸。不善营生可以归咎于教育体制、科举制度:当时没有职业技术学校,让“高考”不中的孔乙己读个“保定虎振”,学习当厨师炒菜。但不能全怪体制,也有他自身的原因:《儒林外史》中的周进先生屡试不第之后,不就先作馆教私塾,后为买卖人记账?


  而鲁镇无人对他关心同情、施以帮助,是更重要的原因。


  孔乙己也并非没有一技之长:大家承认他“写得一笔好字”。替人抄书也是一段时间里他的谋生之道。可他为什么不好好做这项工作,而要偷窃人家的书籍纸张笔砚呢?是因他喜欢喝酒。也就是说,他是拿偷窃来的东西换酒喝了。可就算他“好喝”,咸亨酒店里的酒很便宜,喝一碗只需四文钱,孔乙己又是和短衣帮一样站着喝不要荤菜的酒,看样子每天能喝一碗也就满足了。可就为喝这一碗酒,他却不得不去偷。这说明雇他的人,包括丁举人之流,给他报酬极少,不能满足他那点可怜的生存需要。


  无论如何,偷窃是错误的、可耻的。但若非万不得已,孔乙己是不会去偷的,他绝非没脸没皮的人;相反,他面皮很薄,他在咸亨酒店酒账方面的信誉也很好。况且,偷窃被发现之后不只是伤面子,还要挨打,以致被打断腿!


  孔乙己吃饭不会有人认为不对,孔乙己至多每天喝一碗四文钱的黄酒、要一盘一文钱的茴香豆,大家就认为过分、认为奢侈、认为是“好喝”。大家设身处地想想:孔乙己无家无业,连小孩子都不肯理他,成人和他搭话都是为了取笑,如果每天不用一点淡淡的酒精麻醉自己,他的精神不早就崩溃了?


  鲁镇的人特别是酒店里的掌柜、伙计和顾客们平时都很寂寞,都感到生活单调无聊。于是,他们于酒、于茴香豆之外,就多了孔乙己这样一个消遣品。甚至在孔乙己被打断腿的情况下,他们仍不放过调笑机会,并以其断腿作为笑点。此时,掌柜、伙计和顾客们没有了等级界限,平时对小伙计没有好脸色的掌柜,对小伙计的“附和着笑”,也认为理所当然,不加责备。至于孔乙己断腿疼不疼、断腿之后何以为生,没有一个人去想。


  在这种环境中,孔乙己不仅物质生活失去来源,精神上更没有了存在的依据,只剩下死路一条。可以说,鲁镇人共同杀害了孔乙己,“吃掉”了孔乙己。“吃人”的不仅是礼教,不仅是制度,更是人情的淡薄、人性的冷酷和残忍。


  现代文学研究者注意到这篇小说的叙述视角:叙事者是酒店的小伙计,是二十年后已过而立之年的“小伙计”。值得注意的是:这位也许已成掌柜的小伙计之所以想起孔乙己、记得孔乙己,不是因成年后的他感到对这位不幸者同情惋惜,而是因他曾使大家、也使自己快活;也就是说,这位长大了的“小伙计”并不比其小时候更为热情善良。于是,就有人总结出这篇作品三重“看”和“被看”的关系:


  第一重:酒店里的人看孔乙己。这一重“看”纯为取笑。


  第二重:小伙计看酒店里的人对孔乙己的调笑。此时的小伙计虽也附和着大家笑,但还不曾主动发言取笑孔乙己;在孔乙己向自己问话时还“略略点一点头”,还有所应答,以致使得孔乙己“显出极高兴的样子”,尽管他对孔乙己演示“回”字的四种写法感到不耐烦,内心瞧不起这“讨饭一样的人”。


  第三重:作者鲁迅看小伙计。鲁迅感到,这小伙计长大后会成为和众看客一样冷漠冷酷的人。


  这样,我们对《狂人日记》中“救救孩子”的呼吁就有了新的理解:它一是指救孩子使之不至被“吃”,二是指救孩子使之不去参与“吃人”。另外,还表现出对“救孩子”能否最终成功的担忧或怀疑。


  九十五年过去了。今天还有这样冷漠、冷酷的孩子和众看客么?


  附:《孔乙己》原文


  鲁镇的酒店的格局,是和别处不同的:都是当街一个曲尺形的大柜台,柜里面预备着热


  水,可以随时温酒。做工的人,傍午傍晚散了工,每每花四文铜钱,买一碗酒,--这是二


  十多年前的事,现在每碗要涨到十文,--靠柜外站着,热热的喝了休息;倘肯多花一文,


  便可以买一碟盐煮笋,或者茴香豆,做下酒物了,如果出到十几文,那就能买一样荤菜,但


  这些顾客,多是短衣帮,大抵没有这样阔绰。只有穿长衫的,才踱进店面隔壁的房子里,要


  酒要菜,慢慢地坐喝。


  我从十二岁起,便在镇口的咸亨酒店里当伙计,掌柜说,样子太傻,怕侍候不了长衫主


  顾,就在外面做点事罢。外面的短衣主顾,虽然容易说话,但唠唠叨叨缠夹不清的也很不


  少。他们往往要亲眼看着黄酒从坛子里舀出,看过壶子底里有水没有,又亲看将壶子放在热


  水里,然后放心:在这严重兼督下,羼水也很为难。所以过了几天,掌柜又说我干不了这


  事。幸亏荐头的情面大,辞退不得,便改为专管温酒的一种无聊职务了。


  我从此便整天的站在柜台里,专管我的职务。虽然没有什么失职,但总觉得有些单调,


  有些无聊。掌柜是一副凶脸孔,主顾也没有好声气,教人活泼不得;只有孔乙己到店,才可


  以笑几声,所以至今还记得。


  孔乙己是站着喝酒而穿长衫的唯一的人。他身材很高大;青白脸色,皱纹间时常夹些伤


  痕;一部乱蓬蓬的花白的胡子。穿的虽然是长衫,可是又脏又破,似乎十多年没有补,也没


  有洗。他对人说话,总是满口之乎者也,教人半懂不懂的。因为他姓孔,别人便从描红纸⑵


  上的“上大人孔乙己”这半懂不懂的话里,替他取下一个绰号,叫作孔乙己。孔乙己一到


  店,所有喝酒的人便都看着他笑,有的叫道,“孔乙己,你脸上又添上新伤疤了!”他不回


  答,对柜里说,“温两碗酒,要一碟茴香豆。”便排出九文大钱。他们又故意的高声嚷道,


  “你一定又偷了人家的东西了!”孔乙己睁大眼睛说,“你怎么这样凭空污人清白……”


  “什么清白?我前天亲眼见你偷了何家的书,吊着打。”孔乙己便涨红了脸,额上的青筋条


  条绽出,争辩道,“窃书不能算偷……窃书!……读书人的事,能算偷么?”接连便是难懂


  的话,什么“君子固穷”⑶,什么“者乎”之类,引得众人都哄笑起来:店内外充满了快活


  的空气。


  听人家背地里谈论,孔乙己原来也读过书,但终于没有进学⑷,又不会营生;于是愈过


  愈穷,弄到将要讨饭了。幸而写得一笔好字,便替人家钞钞书,换一碗饭吃。可惜他又有一


  样坏脾气,便是好吃懒做。坐不到几天,便连人和书籍纸张笔砚,一齐失踪。如是几次,叫


  他钞书的人也没有了。孔乙己没有法,便免不了偶然做些偷窃的事。但他在我们店里,品行


  却比别人都好,就是从不拖欠;虽然间或没有现钱,暂时记在粉板上,但不出一月,定然还


  清,从粉板上拭去了孔乙己的名字。


  孔乙己喝过半碗酒,涨红的脸色渐渐复了原,旁人便又问道,“孔乙己,你当真认识字


  么?”孔乙己看着问他的人,显出不屑置辩的神气。他们便接着说道,“你怎的连半个秀才


  也捞不到呢?”孔乙己立刻显出颓唐不安模样,脸上笼上了一层灰色,嘴里说些话;这回可


  是全是之乎者也之类,一些不懂了。在这时候,众人也都哄笑起来:店内外充满了快活的空


  气。


  在这些时候,我可以附和着笑,掌柜是决不责备的。而且掌柜见了孔乙己,也每每这样


  问他,引人发笑。孔乙己自己知道不能和他们谈天,便只好向孩子说话。有一回对我说道,


  “你读过书么?”我略略点一点头。他说,“读过书,……我便考你一考。茴香豆的茴字,


  怎样写的?”我想,讨饭一样的人,也配考我么?便回过脸去,不再理会。孔乙己等了许


  久,很恳切的说道,“不能写罢?……我教给你,记着!这些字应该记着。将来做掌柜的时


  候,写账要用。”我暗想我和掌柜的等级还很远呢,而且我们掌柜也从不将茴香豆上账;又


  好笑,又不耐烦,懒懒的答他道,“谁要你教,不是草头底下一个来回的回字么?”孔乙己


  显出极高兴的样子,将两个指头的长指甲敲着柜台,点头说,“对呀对呀!……回字有四样


  写法⑸,你知道么?”我愈不耐烦了,努着嘴走远。孔乙己刚用指甲蘸了酒,想在柜上写


  字,见我毫不热心,便又叹一口气,显出极惋惜的样子。


  有几回,邻居孩子听得笑声,也赶热闹,围住了孔乙己。他便给他*擒钕愣钩*,一人一


  颗。孩子吃完豆,仍然不散,眼睛都望着碟子。孔乙己着了慌,伸开五指将碟子罩住,弯腰


  下去说道,“不多了,我已经不多了。”直起身又看一看豆,自己摇头说,“不多不多!多


  乎哉?不多也。”⑹于是这一群孩子都在笑声里走散了。


  孔乙己是这样的使人快活,可是没有他,别人也便这么过。


  有一天,大约是中秋前的两三天,掌柜正在慢慢的结账,取下粉板,忽然说,“孔乙己


  长久没有来了。还欠十九个钱呢!”我才也觉得他的确长久没有来了。一个喝酒的人说道,


  “他怎么会来?……他打折了腿了。”掌柜说,“哦!”“他总仍旧是偷。这一回,是自己


  发昏,竟偷到丁举人家里去了。他家的东西,偷得的么?”“后来怎么样?”“怎么样?先


  写服辩⑺,后来是打,打了大半夜,再打折了腿。”“后来呢?”“后来打折了腿了。”


  “打折了怎样呢?”“怎样?……谁晓得?许是死了。”掌柜也不再问,仍然慢慢的算他的


  账。


  中秋之后,秋风是一天凉比一天,看看将近初冬;我整天的靠着火,也须穿上棉袄了。


  一天的下半天,没有一个顾客,我正合了眼坐着。忽然间听得一个声音,“温一碗酒。”这


  声音虽然极低,却很耳熟。看时又全没有人。站起来向外一望,那孔乙己便在柜台下对了门


  槛坐着。他脸上黑而且瘦,已经不成样子;穿一件破夹袄,盘着两腿,下面垫一个蒲包,用


  草绳在肩上挂住;见了我,又说道,“温一碗酒。”掌柜也伸出头去,一面说,“孔乙己


  么?你还欠十九个钱呢!”孔乙己很颓唐的仰面答道,“这……下回还清罢。这一回是现


  钱,酒要好。”掌柜仍然同平常一样,笑着对他说,“孔乙己,你又偷了东西了!”但他这


  回却不十分分辩,单说了一句“不要取笑!”“取笑?要是不偷,怎么会打断腿?”孔乙己


  低声说道,“跌断,跌,跌……”他的眼色,很像恳求掌柜,不要再提。此时已经聚集了几


  个人,便和掌柜都笑了。我温了酒,端出去,放在门槛上。他从破衣袋里摸出四文大钱,放


  在我手里,见他满手是泥,原来他便用这手走来的。不一会,他喝完酒,便又在旁人的说笑


  声中,坐着用这手慢慢走去了。


  自此以后,又长久没有看见孔乙己。到了年关,掌柜取下粉板说,“孔乙己还欠十九个


  钱呢!”到第二年的端午,又说“孔乙己还欠十九个钱呢!”到中秋可是没有说,再到年关


  也没有看见他。


  我到现在终于没有见--大约孔乙己的确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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