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第三次读陈忠实的《白鹿原》,愈加感到这部长篇的厚重,觉得它没能成为第一部获得诺贝尔文学奖的中国大陆作品,委实有些可惜。但此次细读也发现这部优秀作品的一些白璧微瑕。 首先是个别地方有用词不当现象。例如,第二十六章写白孝义和兔娃干活,孝武媳妇“给灶堂里烘烤着一堆馍馍,让干活干饿了的人先打个尖”(人民文学出版社1993年6月第一版第491页)。据《现代汉语词典》,“打尖”意为“旅途中休息下来吃点东西”。而按作品情节,这时白孝义和兔娃二人是在家干活,不是在旅途中,“打尖”一词用在这里不妥。此处换作“垫补一下”似更合适。 本文主要想说的,还不是遣词造句问题,而是其中一个知识错误。 书中有个比较重要的人物,叫岳维山。小说写他的职务是国民党县党部书记,还多次称之为“岳书记”。而据笔者所知,国民党组织机构与共产党有所不同,它的省、县各级组织机构称“党部”,即省党部、县党部;党部的主要负责人叫“书记长”(最初称“党务委员”),而不是“书记”。国民党组织机构的“书记”,其职位大致相当于今天我们这边的文书或秘书。笔者三十年前有位老同事,“文革”后被平反恢复工作,大家听说他曾是国民党县党部书记,以为是“县团级”领导,后来才得知他只是一般办事人员。对“书记”职务大小理解的不同,直接影响其“罪行”的轻重。 梁斌《红旗谱》第二部《播火记》里,就写到一位国民党县党部的刘书记长。而据梁斌作品所写,这位刘书记长远不及县长王楷第有实权,他们是完全的“党政分开”,各管各的一摊。可见国民党县党部的权力也不似今日共产党之县委。梁斌是旧社会过来的人,他有亲历作基础,所以《播火记》这方面的描写应该是可信的。陈忠实先生大概是按共产党的机构与官职推想国民党了。 也许关中情况有所不同,也许陈先生的描写自有其依据。笔者只是就自己目前知识所及,谈点个人看法。而且,即使《白鹿原》有这点瑕疵,也瑕不掩瑜,且不难改正:将“书记”二字后面均加一“长”字可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