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诗·淇奥》有“善戏谑乎,不为虐兮”,就是不提倡虐,怕引起痛苦而产生反感。现实生活中,男女在缠绵爱恋之时,常有相互咬啮的现象,以轻微痛楚为乐,被称为 “情咬”,其实也是性虐的一种。 古代男女相爱,私订婚姻之约,叫做“啮臂盟”。又闺房之乐里,男女之间,尤其是男的对女的,喜欢在颈项上撮取缕缕的红的印痕(由微血管被撮破而成),江南人称之为“撮俏痧”,也可称为性虐。但如果超过了限度,就成了性虐或性变态了。古代这方面的记载有许多。
情人之间的性虐游戏
《如意君传》中描写:后(指武则天)谓敖曹曰:“我闻民间私情,于白肉中烧香疤者,以为荚谈,我与汝岂不可为之?”因命龙涎香饼,对天再拜,设誓讫,于敖曹尘柄头烧讫一圆,后于牝颅上烧一圈,且曰:“我为汝以痛始,岂不以痛终乎?”既就寝。
这种“烧香疤”的游戏,到了《金瓶梅》里,被西门庆使用,曾把王六儿烧得遍体鳞伤,大呼痛快。西门庆无疑是玩性虐的高手,例如“醉闹葡萄架”一节,他惩罚潘金莲,以致搞得那“妇人目瞑气息,微有声嘶,舌尖冰冷,四肢收亸”,昏厥了过去,性虐狂之嘴脸暴露无疑。
这方面,正史上也有记载。
如明徐应秋《玉芝堂谈荟》(卷十一)载:“李楝之好服人精。”又载“驸马都尉赵辉喜食女人阴津月水。”赵辉这个人是明太祖最幼女宝庆公主的丈夫,家本豪富,姬妾多至百余人,在明初历事六朝,享受淫侈生活60多年。
这两家伙都爱吃人的下体分泌物,也算性虐之表现。
活人与尸体之间的性虐
如唐代戴君孚的《广异记》云:“开元初,华妃有宠,生庆王琮;薨,葬长安。至二十八年,有盗欲发妃冢,遂于茔外百余步,伪筑大坟,若将葬者,乃于其内潜通地道,直达冢中,剖棺,妃面如生,四肢皆可屈伸,盗等恣行凌辱,仍截腕取金钏,兼去其舌,恐通梦也,侧立其尸,而于阴中置烛……”
读起来令人好生恐怖,这个妃子真是不幸。
另外,宋周密《齐东野语》云:宋嘉熙间,周密近属赵某宰宜兴。宜兴前某令女有殊色,及笄而夭,藁葬县斋前红梅树下,赵某“遂命发之……颜色如生,虽妆饰衣衾,略不少损,真国色也。赵见之为之惘然心醉,舁尸至密室,加以茵藉,而四体亦柔和,非寻常僵尸之比,于是每夕与之接焉;既而气息惙然,疲薾不可治文书,娼家人乘间穴壁取焚之,令遂属疾而殂,亦云异矣。尝见小说中所载,寺僧盗妇人尸,置夹壁中私之,后期家知状,讼于官;每疑无此理,今此乃得之亲旧目击,始知其说不妄。”
官员与娼妓之间的性虐
宋赵德麟《侯鲭录》云:“宣城守吕士隆,好缘微罪杖营妓。后乐籍中得一客娼,名丽华,善歌,有声于江南,士隆眷之。一日,复欲杖营妓,妓泣诉曰:‘某不敢避杖,但恐新到某人者,不安此耳。’士隆笑而从之。丽华短肥,故梅圣俞作《莫打鸭》诗以解之曰:‘莫打鸭,莫打鸭,打鸭惊鸳鸯,鸳鸯新自南池落,不比孤洲老秃鸧,秃鸧尚欲远飞去,何况鸳鸯羽翼长。’”从这件事看来,吕士隆显然是个大大的性虐狂,变态已有相当程度了。
清俞樾《右台仙馆笔记》中记了这么一件事:“乾隆间有某甲者,以县尉至滇南,莅任未一年而卒,无子,止一妻,一妻弟,一仆一媪。居无何,妻弟亦死,仆妪皆散去;妻尚少艾,寄居民舍,久之无食,为人浣濯衣服以自给,十指流血,而不免饥寒。有邻媪者,在官之媒氏也,一日过而谓之曰:‘何自苦乃尔?今有一策,可暂救饥寒,能从之乎?’妇问何策,媪曰:‘新到县官,少年轻佻,而慕道学名,喜笞妓,笞必去衣,妓耻之,以多金求免不得,又以多金募代己者,亦无其人;若能代之到官,吾当与诸妓约,受杖一,予钱千也;伍百诸人皆受妓赂,行杖必轻,且形体是而名氏非,初不为泉下人羞也。’妇以贫失志,竟从其策。嗣后邑有妓女应到官,悉此媪为介绍而代之,县中皂隶无不识者,皆笑其顽钝无耻也。然妇竟积二百余金,以其夫之丧归葬。余谓此妇受辱虽甚,然究未失身,不得谓之不贞,不惜父母之遗体,以归其夫之遗骸,不得谓之不义,君子哀其志,悲其过,未可重訾之也。”
俞樾在这里重点是写那“受笞之妇”,并且从他自己的观点出发,作了一些道德评价。
女人与动物之间的性虐
清褚人获《坚瓠续集》(卷一)引(文海披沙》说:“盘瓠之妻与狗交。汉广川王裸宫人与羝羊交。灵帝于西园弄狗以配人。真宁一妇与羊交。沛县磨妇与驴交。杜修妻薛氏与犬交。宋文帝时,吴兴孟慧度婢与狗交。利州妇与虎交。宜黄袁氏女与蛇交。临海鳏寡与鱼交。章安史悝女与鹅交。突厥先人与狼交。卫罗国女配瑛与凤交。陕右贩妇与马交。宋王氏妇与猴交。”
该书又引《耳谈》说:“临安有妇与狗奸。京师有妇与驴淫。荆楚妇人与狐交。 ”结语说:“乃知天下之大,何所不有?”
其实,在现实生活中虽然怪事不少,但以上所述也肯定有虚讹成分。例如,“凤”本是神话中的生物,“与凤交”是不可能的。其它如与“蛇”交,“与鱼交”也都有些“匪夷所思”了。其中,杜修妻与狗交一则,是根据唐李隐的《潇湘录》,不过《潇湘录》中杜修为杜修己:“杜修己者,越人也,着医术,其妻即赵州富人薛赟之女也,性淫逸。修己家养一白犬,甚爱之,每与珍馔。食后修己出,其犬突入室,欲啮修己妻薛氏,仍似有奸私之心;薛因怪而问之曰:‘尔欲私我耶?若然则勿啮我。’犬即摇尾登起床,薛氏惧而私焉;其犬略不异于人。尔后每修己出,必奸淫无度……”后薛氏终于被出,归母家,而犬仍往来不置,其它下文便是一派神话了。
在历史上,人与兽交,最不耻于人。
纪晓岚在《阅微草堂笔记》(卷十二)或《槐西杂志》(卷二)中的一段叙述,表现出当事人的心理状态和一些社会评价,“乌鲁木齐多狎邪,小楼深巷,方响时闻,自谯鼓初鸣,至寺钟欲动,灯火恒荧荧也;冶荡者唯所欲为,官弗禁,亦弗能禁。有宁夏布商何某,年少美风姿,资累千金,亦不甚吝,而不喜为北里游;惟畜牝豕十余,饲极肥,濯极洁,日闭户而沓淫之,豕亦相摩相倚,如昵其雄;仆隶恒窃窥之,何弗觉也。忽其友乘醉戏诘,乃愧而投井死。迪化厅同知木金泰曰:‘非我亲鞠是狱,虽司马温公以告我,我弗信也。’余作是地杂诗,有曰:‘石破天惊事有无,从来好色胜登徒。何郎甘为风情死,才信刘郎爱媚猪。’即咏是事。人之性癖有至于是者,乃知以理断天下事,不尽其变;即以情断天下事,亦不尽其变也。”
纪昀的最后这几句话,说明了一个道理:天下之大,无奇不有,是不能以一般的情理所能衡量的。兽交是如此,一切性变态其实都是如此。(部分资料汇集自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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