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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钟大吕”这两个词能否连用?

时间:2014-01-17 08:39来源: 作者:民为贵四世 点击:
剧家齐如山先生在其《谈四脚》评余叔岩文中有如下一段话: 比如叔岩常说歌唱好的,要有黄钟大吕之音,程长庚所唱,都是黄钟大吕,歌唱要分十二律,六律六吕。以上这些话,当然都是文人对他说的,所以他在人前,也常常说,也颇自得。一次在梅宅,客厅里只有我

  剧家齐如山先生在其《谈四脚》“评余叔岩”文中有如下一段话:


  比如叔岩常说“歌唱好的,要有黄钟大吕之音,程长庚所唱,都是黄钟大吕,歌唱要分十二律,六律六吕”。……以上这些话,当然都是文人对他说的,所以他在人前,也常常说,也颇自得。一次在梅宅,客厅里只有我同叔岩两个人,我问他“你常常说的这些话,你都讲得上来?”他说“怎么讲不上来?”我就问“黄钟大吕之声怎么讲?”,他说“就是正气的声音”。我说:“这句话的意义,不但你不懂,就是跟你说的那些文人,也都不懂。”他问我“您怎么知道他们不懂呢?”我说:“他们要懂,他们就不会这样说了。”黄钟大吕,是两个调门的名词,就如同现在说,正工调、工半调,或六字调、六半调等等……比方说,那个人唱的真是正工调工半调,这句话可以讲的通吗?既是正工,便非工半。倘是工半,便非正工。两个名词同时说,便不易解。(引自齐如山《京剧之变迁》,辽宁教育出版社2008年11月版)


  齐先生的意思是说黄钟是一个调门儿,大吕是一个调门儿,连起来用,文法语法均不通,意思更不通。就如同E调与F调,要么是E调,要么是F调,EF调则莫名其妙。笔者以为,齐先生这个话题大致涉及三个层面,一,黄钟、大吕之本义。二、黄钟大吕能否连用。三、黄钟大吕的礼乐义理。


  一、黄钟与大吕之本义。


  1、黄钟与大吕均为乐器名。《汉语大词典》“黄钟”释文首条:“古之打击乐器,多为庙堂所用。”黄钟即为大钟。此大钟之得名“黄”,《资治通鉴》载:“昔黄帝吹九寸之管,得黄钟正声。”黄钟之黄源于黄帝之黄,可谓久远。大吕亦古钟名。《左传》:“分康叔以大路、少帛、綪茷、旃旌、大吕。”晋代左氏春秋学大家杜预注云:“大吕,钟名。”唐代史家张守节《史记正义》又云:“大吕,周庙大钟。”


  2、黄钟与大吕各为律吕,即音调。中国古代有十二律之说。十二律又称十二宫,即十二调。《周礼。春官》:“凡为乐器,以十有二律为之数度。”十二律源于十二种乐器所发之声,分阴阳各六。黄钟、太簇、姑洗、蕤宾、夷则、亡射为阳律六;大吕、夹钟、中吕、林钟、南吕、应钟为阴律六。这十二种发声之器通常用竹管或金属管制成,管径相等,以管之长短而分出音之高低。从最低一支音管起算,奇数者称为“律”,偶数者称为“吕”,合称“律吕”。后衍义为准则、标准。《礼记。月令》有“律中黄钟之宫”语,唐代经学鸿儒孔颖达疏:“黄钟宫最长,为声调之始,十二宫之主。”


  黄钟是标准音,称宫音,又谓君调。前述《资治通鉴》“黄帝吹九寸之管,得黄钟正声”,可知上古时的黄钟律音为九寸管制器所发。《史记。律书》:“黄钟长八寸七分一,宫。大吕长七寸五分三。”《新唐书。礼乐志》载,昭宗(李晔)即位,有司不知乐县制度。太常博士殷盈孙按照周代乐法算出黄钟九寸五分。


  以上两点可以得出,黄钟与大吕系根据管制发声器定调而铸就的大钟,为金属打击乐器。反过来,黄钟与大吕又分别是一律一吕之音调,为律吕。


  二、黄钟与大吕能否连用。


  1、黄钟与大吕相辅成。古代十二律所以分阴阳,即为相配而和以成乐。《旧唐书。音乐志》载:“凡奏黄钟,歌大吕;奏太簇,歌应钟;奏姑洗,歌南吕;奏蕤宾,歌林钟;奏夷则,歌中吕;奏亡射,歌夹钟。”由此而成黄钟大吕、太簇应钟、姑洗南吕、蕤宾林钟、夷则中吕、亡射夹钟六律吕之和。


  “黄钟大吕”于先秦即入典籍。《列子。杨朱》有“黄钟大吕不可从烦奏之舞。何则?其音疏也”语。《史记。乐书》有“非谓黄钟大吕弦歌干扬也”。南宋《陆象山语录》(即陆九渊,与朱熹并称为“朱陆”的理学大家)有“先生之文如黄钟大吕”句。再如现代《汉语大词典》、《成语大辞典》等辞书均有“黄钟大吕”词条。先秦以降,“黄钟大吕”无论是文献典籍还是民间口语,两三千年间传颂浩繁。其流行于世,可谓耳熟能详。


  2、黄钟与大吕作为律吕,独立地看,可以把它视为两个调门儿。但二者绝不是非此即彼而水火不容。黄钟与大吕连用不仅非齐如山先生所言“不易解”,而且至正至大,堪当音乐之领袖。齐先生或只究其“调门”一面,恰恰丢掉或者说忽视了中国礼乐文化的核心义理,即黄钟大吕实为阴阳和谐之典范。


  三、黄钟大吕的礼乐义理。


  1、乐为教化所做。中国古代把《乐》尊为“经”,即在于它极高的义理思想价值。古人分阴阳,分律吕,分黄钟大吕,其内在义理即礼乐文化的核心价值——致中和。先秦六经《诗》、《书》、《礼》、《乐》、《易》、《春秋》,按文本字义可以说所述各有偏重。正如《庄子。天下》所言,诗以道志,书以道事,礼以道行,乐以道和,易以道阴阳,春秋以道名分。但历代经学家凡言“六经”(或《五经》),无不着眼立足于“六经”的儒家思想精神,进而形成了中国的形上学系统。汉史家司马迁把《易》尊为群经之首,就在于其“一阴一阳之谓道”及“推天道以明人事”的高妙学问。阴阳和谐是中国古代先哲对宇宙万物的终极认知。


  司马迁讲:“圣人之所以乐也,而可以善民心。其感人深,其风移俗易,故先王着其教焉。”,“圣人作乐,以应天地之和,以合阴阳之序。”黄钟与大吕不仅能和,且所成之乐堪为阴阳两极之完美和谐。《周礼。春官。大司乐》:“乃奏黄钟,歌大吕,舞云门,以祀天神。”唐代诗文大家张说《大唐祀封禅颂》:“撞黄钟,歌大吕,开阊阖,与天语。”黄钟大吕一阳一阴,为古代音乐形态。只有祭“神”、“天”等盛大庄严之国祀,才配享黄钟大吕。此之谓“大乐与天地同和”。


  2、古人把世间声响分为声、音、乐三个等级。《礼记。乐记》讲,世间物动而形成声,感知情动于人心并加以修饰则称之为音,歌奏以音再配以舞则为乐。古人之于音乐绝非限于娱乐,甚至完全不是娱乐。音乐关乎天下治世之道。“治世之音安以乐,其政和;乱世之音怨以怒,其政乖;亡国之音哀以思,其民困。声音之道,与政通矣。”《礼记。乐记》再论:“凡音者,生于人心者也,通伦理者也。是故知声而不知音者禽兽是也,知音而不知乐者众庶是也,惟君子为能知乐。是故审声以知音,审音以知乐,审乐以知政,而治道备矣。是故不知声者不可与言音,不知音者不可与言乐,知乐则几于礼矣。礼乐皆得,谓之有德。德者,得也。”


  黄钟大吕的礼乐文化内涵决定了它的品质等级。缘于此,后世遂把恢宏雅正的诗文歌乐喻为或冠予黄钟大吕。如此看,若仅把黄钟与大吕视为不可调和的两个调门儿,不知或无视其背后的和谐之美及其学理渊源,至多算是知音而不知乐的“众庶”。余叔岩先生能言程长庚所唱是黄钟大吕正气之音,大概可算知乐之君子。如果连知乐的君子都够不上,遑论礼乐皆得之有德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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