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知为何,会恨沈世钧。每读一遍《半生缘》,都对他生出恨意。其实,这个小说里的人,若要按坏来排序,怎么着都不会排到他。最坏的肯定是曼桢的姐夫祝鸿才,还有她姐曼璐,乃至于她妈,本来怎么都不应该怪到世钧头上来,因为他也是受害者。 我后来想,觉得他可恨,大概是因为这么多人里面,只有他爱曼桢。我们能够接受陌生人对自己的坏,接受那些无关紧要的人们对自己坏——因为他们并不爱我们,他们隔得很远,他们不管怎么做都无可厚非。但是对于爱自己的人,他就是我们的英雄,罩住我们,代表了整一个人世的温暖。如果他也无能为力,麻木不仁,那才是人生最残酷所在。
有人说,如果忘了爱情是什么样子的,她就去看看曼桢和世钧刚刚爱上的情形。那两章的文字,确实令人陶醉。没有惊动任何人的恋爱,琐碎、秘密、温暖、自给自足,“这世界上突然照耀着一种光,一切都可以看得特别清晰、确切。他有生以来从来没有像这样觉得心地清楚。好像考试的时候,坐下来一看题目,答案全是他知道的,心里是那样的兴奋,而又感到一种异样的平静。”“这是他第一次对一个姑娘表示他爱她。他所爱的人刚巧也爱他,这也是第一次。他所爱的人也爱他,想必也是极普通的事情,但是对于身当其境的人,却好像是千载难逢的巧合。……他相信他和曼桢的事情跟别人都不一样。跟他自己一生中发生过的一切事情也都不一样。”
《圣经》上的“雅歌”这么说:求你将我放在心上如印记,带在你臂上如戳记;因为爱情如死之坚强,嫉恨如阴间之残忍。
曼桢也曾有最宝爱的物件,是世钧给她的戒指,那也是这份爱情的物化,她日日携带,正仿佛“放在心上如印记,带在臂上如戳记”。在被她姐姐囚禁起来的时候,因为怕看到这只戒指,她一直反戴着,把那块红宝石转到后面去了。捏着拳头想办法时,那块宝石硬帮帮地在那儿,倒给了她灵感。她将这戒指给送饭的佣人阿宝,求她给世钧送个信。——这也是她唯一的东西了。
但阿宝没有照办,只是转手将这个戒指交回曼桢的姐姐曼璐。曼璐在世钧寻来的时候,还给了他。曼璐原本的打算是,观颜察色随机应变地说点什么。而世钧这边,对这只戒指的反应是:“这就是她给我的回信吗?……假使非还我不可,就是寄给我也行,也不必这样郑重其事的,还要她姐姐亲手转交,不是诚心气我么?……”
在没有说出口的猜测试探中,世钧达成了曼璐想要他得出的结论:他认为曼璐是嫁给豫瑾了。他机械地离开这栋房子。其实在那个时候,曼桢正在距离他不足几十米的某间房子里被幽禁,她听得见来客人,她想喊救命,一张嘴才发现因为多日生病,“喉咙管里发出一种沙沙之声”。
出门之后,世钧便把那戒指从裤袋里掏出来,看也没看,就向道旁边的野地里一扔。
张爱玲写:“他要是带回家去看,就可以看见戒指上裹着的绒线上面有血迹,那绒线是咖啡色的、干了的血迹是红褐色,染在上面并看不出来,但是那血液胶粘在绒线上,绒线全僵硬了,细看是可以看出来的。他看见了一定会觉得奇怪,因此起了疑心——”但张爱玲也写,倘是这样,那就是侦探小说里的事了,现实生活里大概是不会发生的。
这一句是为世钧解脱,也是张爱玲的小说观。她写小说,就是要贴着人生写的,要把人性最暗的那个阴影,放在高清的显微镜下去察看。如果是好莱坞的电影,此时的世钧应该有所作为,一个小小的戒指肯定是往往是剧情出现逆转的好机会。但在张爱玲这里,她轻轻地放过了它。
这就是为什么一个大活人活活地从生活中消失,一个恋爱中的大活人活活地从恋人的视野中消失。没有战争,没有天灾,但却是比战争和天灾更加毛骨悚然和惊心动魄的日常生活。虽然在这之前,曼桢和世钧之间有误会,她身边所有的人也都加重这个误会。但是一个误会怎真的能令两个恋人生死相隔?这,与我们一直以来所理解的爱情是多么大相径庭,我们以为,一份爱,足以抵挡命运的颠沛流离,但事实则是——她在离他不足一百米之处被活活囚禁,一别十四载,而他一无所知。这就是基本的事实。
张爱玲惯有的天才是把极其不可思议的事实,个中每一步都写得极其自然。一步步读来,你恨沈世钧的软弱,但你又看出他的软弱的合理性,甚至看得出自己也可能如他这般软弱,看出这一点之后,你更加恨他——其实是恨自己,恨这个与想像中大相径庭的真相。
爱又如何?沈世钧也在爱着。他不是坏人,他也不薄幸,他是一个温暖的好人。但生而为人,他携带着普通人最熟悉的软弱、无力、雾数、就汤下面,在普通人未必有机会遇到的生活的惊涛骇浪前面,他就是自身难保的泥菩萨,是懵懂的被害者。张爱玲所孜孜以求,乐于展示的,就是对我们普通人来说在劫难逃的无力感。
爱真的能让人变得伟大么?如爱尔兰诗人罗伊。克里夫特所写,“我心里最美丽的地方,却被你的光芒照的通亮,别人都不曾走那么远,别人都觉得寻找太麻烦,所以没人发现过我的美丽,所以没人到过这里。”张爱玲给出了与克里夫特截然相反的结论:“我心里最软弱最无能为力最阴暗的地方,却被你的命运照得通亮,别人都不曾走这么远,因为未必人人经受这样的命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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