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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山上吃人肉的不只李逵一人

时间:2013-12-03 07:11来源: 作者:阎浩岗 点击:
黑旋风李逵是梁山好汉的主要形象代言人之一,他的名字家喻户晓,知《水浒》者必知李逵。 李逵也是最有争议的人物之一:有人赞赏他的天真纯朴、他的反抗精神、他的勇猛无畏,也有人批判他的嗜杀、他的不分是非滥杀无辜。 明代李卓吾欣赏他的童心或真心。1975

  黑旋风李逵是梁山好汉的主要“形象代言人”之一,他的名字家喻户晓,知《水浒》者必知李逵。


  李逵也是最有争议的人物之一:有人赞赏他的天真纯朴、他的反抗精神、他的勇猛无畏,也有人批判他的嗜杀、他的不分是非滥杀无辜。


  明代李卓吾欣赏他的“童心”或“真心”。1975年评《水浒》时,他被当做“正确路线的代表”,“李逵大闹忠义堂”、“黑旋风扯诏骂钦差”被大肆渲染;此时,他的对平民百姓“排头砍去”、他对宋江的誓死效忠被遮蔽或有意忽略了。普通读者一般也喜欢李逵,喜欢他的快人快语,因而有意无意忘却或淡化他的冷血残酷。中国大陆连环画或电视剧的改编策略,一般也是删除其负面因素,而只突出其勇猛与率直可爱。


  这位让人爱也不是、恨也不是的李逵,确实值得进一步研究。


  李逵是“天杀星”,嗜杀是其无可回避的特点。他自小逃离家乡是因杀人,落草以后更杀人无数。李逵的杀人,有时是因为义愤,例如打死欺辱柴进的殷天锡、杀死强抢民女的王江和董海、杀死冒名抢劫的李鬼。有时则属“职务行为”——他感觉自己是在勤奋地工作,他从这种行为本身得到一种快感;这时,那被他砍杀的人在他眼里就不再是人,而如同瓜菜,例如江州劫法场救宋江时他“不问军官百姓,杀得尸横遍野,血流成渠”。有时是因自己的道德洁癖,例如到东京出差回梁山路过四柳村为狄太公“捉鬼”时,杀了“奸夫”王小二后,他又杀了太公的女儿,因为他认为“这等腌臜婆娘”不该留着。还有的时候是被人利用、为人背黑锅,例如受吴用唆使残忍摔死小衙内,以逼迫朱仝造反。


  小说还两次写到李逵吃人肉:第一次是活捉黄文炳后,在宋江、晁盖鼓励下,他碎割老黄,将割下的肉放在炭火上烤了下酒;第二次是杀死李鬼后,因吃饭时没有菜蔬下饭,他就地取材,从李鬼尸身上割了肉烤了吃。这两次他都是割的腿肉,看来他对人体部位有所偏好,而且喜欢烧烤。吃李鬼肉时他还很讲卫生,特别将割下的两块腿肉“把些水洗净了”,吃得从容,吃得优雅。


  大家知道,梁山上吃人肉的不只李逵一人。割了黄文炳后,李逵不忘众弟兄,“把刀割开胸膛,取出心肝,把来与众头领做醒酒汤”。


  滥杀无辜也并非仅是李逵个人行为:为逼秦明入伙,宋江让人扮作秦明模样,在青州城下杀人放火:


  秦明……到得城外看时,原来旧有数百人家,却都被火烧做白地,一片瓦砾场上,横七竖八,杀死的男子妇人不计其数。


  这充分显示了包括李逵在内的“好汉”们冷血残酷一面。


  但若只有这残酷冷血,梁山“好汉”就不会千百年来如此受读者称道,李逵就不会让人感到可爱了。宋江还有扶危济困一面,武松还有义薄云天之举,鲁智深更是见义勇为不伤无辜。而李逵,他实在又是个热血男儿,是为知己者不惜抛洒自己一腔热血的汉子,是“分毫不肯苟取于人”、“不会阿谀于人”,不会“贪财背义”的直人、真人。他的快人快语、他的天真无邪,有时又使得一个杀人恶魔变为顽皮可爱的大男孩。


  而且,小可以为,李逵做事并非没有任何原则!相反,他的“原则性”非常强,有时为了“原则”他可以与最亲密的朋友翻脸、可以赌上自己的头颅。


  是的,我这里指的是他对“不贪色欲”原则的恪守。“李逵负荆”的故事,就缘起于李逵误以为他一向崇敬的宋大哥也会强抢民女、也违反了“不贪色欲”的好汉准则。就在“菊花会”上,当李逵因反对招安而被宋江呵斥并威胁要将其斩首时,他还表示“哥哥杀我也不怨,剐我也不恨”,但时过不久,当他认为宋江违反了“原则”时,他却愤然骂宋江是“畜生”,并要砍了宋江!另外,他还要杀“同谋”的柴进——就在不久前他还为替柴进出气而杀人、为救柴进而冒险。


  可见,对李逵来说,这一“原则”比命重要、比朋友义气也重要。可以推想,他在梁山上与贪色的矮脚虎王英、小霸王周通关系不会密切——他会从心眼里瞧不起他们。


  李逵赌博也一向“赌直”(讲究赌界道德),不赖帐,除了刚出场那次偶然情况。


  李逵不记仇,与张顺、与焦挺对打之后,马上成为好友。


  李逵非常重视孝道。他对老娘一片孝心,铁打心肠的他,多次因想起母亲而痛哭失声。他“发达”了,马上想起接老娘一起来“享福”。在被“孝母”思想情感充盈着的时候,他还因为李鬼谎称家有九旬老母而破天荒产生了点同情心,一度放过了后者并资助其银两。


  对李逵优缺点了解最清楚的有两人:宋江和戴宗。第五十三回,在与李逵一起出差请回公孙胜时,戴宗对罗真人全面而辩证地评价了李逵。


  如果说宋江对朝廷是“愚忠”,那么李逵对宋江也是“愚忠”,以致最后他被宋大哥骗来毒死,临死之前还无怨无悔,表示“生时服侍哥哥,死了也只是哥哥部下一个小鬼”,并要求将自己与宋江葬在一起。


  李逵对宋江的愚忠因何而生?这当然与宋江不断慷慨大方地给他银钱有关,但更重要的是,他感到宋江最了解他、最欣赏他、最信任他、最宽容他。他可以在宋江面前“撒娇”,别人不能说的话他能说,别人说了或做了会产生严重后果的事他可以无所顾忌地去说、去做:


  一见面他就呼宋江为“黑宋江”,宋江一点不恼,还笑呵呵地自承“我正是山东黑宋江”。


  李逵见宋江接了老爹上山,就直言:“哥哥,你也是个不平心的人!你的爷,便要取上山来快活,我的娘,由他在村里受苦,兀的不是气破了铁牛的肚子!”


  他因误会而痛骂宋江“畜生”,过后二人之间未留下任何芥蒂。


  另一方面,宋江不好说出口的话,由李逵说出也最合适。


  因此,李逵与宋江的关系,是谁也离不开谁的关系。


  李逵早年丧父,宋江就是他精神上的爹。他对宋江的“忠”,就是对老爹的“孝”;他对宋江撒娇、发脾气,就像儿子对父亲使性子。


  李逵是个无法无天的人,他无视或蔑视一切“条例”与“法度”,做事只为“快活”。他反对招安,也是因为觉得受招安后会受拘束,不自由、不“快活”。


  但是,遵从快乐原则、无视法律与道德的他,却对男女之情如此忌讳、如此反感、如此戒备,以致终身远离异性,这岂不奇怪?


  也许,是常年的性压抑,使他心理变了态?


  而更大的可能是:某些封建思想、封建道德意识潜在地影响了他的意识和潜意识。统治阶级的思想在任何时候都是占统治地位的思想。阿Q“无师自通”地接受了“不孝有三无后为大”信条,李逵则因某些偶然机会接受了“万恶淫为首”的观念。很可能是:将这种观念意识灌输给他的人,在灌输完之后,自己转身去做“万恶”之事了,天真直肠的李逵却虔诚地将其接受下来并遵从终生。


  他无视成文的“法度”和“条例”,却屈服于无形的观念意识。


  从来没有人对李逵进行过尊重生命、尊重女性的教育,包括他最信服、最崇拜的宋江在内。宋江只是将自己对老父的“孝”垂范给了李逵。


  李逵在江州初见宋江时,曾遇歌女宋玉莲到琵琶亭卖唱。李逵当时正要向宋大哥“卖弄胸中许多豪杰的事务”,宋玉莲不经允许就唱起来,打断了李逵的话头,惹得李逵“怒从心头起,跳起身来,把两个指头去那女娘子额上一点”,抹脱了宋玉莲额角一片油皮,使之当即昏倒在地。这与当今“好汉”不打女人的准则有距离,与鲁达当年在酒楼遇到金翠莲父女卖唱时的反应,反差也极大。


  这件事说明,李逵意识中从无“怜香惜玉”四字。


  宋江当时用银子摆平了此事,并不曾教育、责备李逵半句;戴宗也只是埋怨李逵“教哥哥坏了许多银子”。这等于让“穷二代”李逵享受了“富二代”式的娇惯纵容。


  李逵不习惯对别人同情和怜悯,是因他从小没感受过别人对他的同情怜悯,也没人教育他要懂得同情和怜悯。他不知怜悯为何物。李逵对李鬼的怜悯只是特殊情况下的偶一为之。


  李逵信奉的是尼采式“强者哲学”,所以在寿张县“坐衙断案”时,他判打人一方赢、被打一方输。


  李逵并非天生是个坏孩子。他只是没遇到好时代、好环境,没有受到好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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