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三国演义》中,夏侯惇是唯一一个喜欢“自残”的人。
要说这个夏侯惇,不仅是一员不可多得的勇将,而且与曹操也是同宗同族的兄弟关系。优点是作战勇敢,事主忠诚。缺点就是四肢发达,头脑简单。这还不算,关键是夏侯惇还有个“自残”的坏毛病。按现在心理学的角度,“自残”属于一种心理疾病。而夏侯惇,显然属于秉性使然——没有多少文化,却又固守传统观念。
不知道是不是由于血缘关系的原因,身为三军之首的曹操有时也会对身体的某些部件割割舍舍,什么“割发代首”、“割须弃袍”之类的。这些行为,有时会给人造成一种错觉——是不是夏侯氏家族的人都有这个嗜好?
其实不然,曹操“割发代首”是为了严明纪律,便于指挥;而“割须弃袍”则是情势所迫,不得已而为之。“身体发肤,受之父母。”夏侯惇虽是粗人,想来也是明白这个道理的。只不过,文化上的不足,理解上的偏差,情急之下做出类似于“自残”的疯狂举动也就不难理解了。
却说当年,吕布与刘备决战,危急关头,曹操派夏侯惇引军五万前去支援。就在离城三十余里的时候,夏侯惇就被吕布派来的高顺拦下了。
两军相遇勇者胜。两人战了四五十回合,高顺不是夏侯惇的对手。见高顺败走,夏侯惇连忙追赶,因怕危及部队,“顺不敢入阵,绕阵而走”。也是夏侯惇死心眼,一人盯着高顺“尽力追之。”结果被吕布手下曹性看见,“纵马出阵,拈弓搭箭……一箭正中惇左目。”
这一箭射得不轻,换做别人早就落马了。但夏侯惇就是夏侯惇,不仅没有罢手,反而将箭拔了出来。这一拔不要紧,直接把眼睛都被带了出来。如此惨状,可以想象夏侯惇是何等痛苦。见眼睛都出来了,夏侯惇不禁大叫一声:“父精母血,不可弃之!”说完,“于口内啖之”,直接吃了。受了刺激,夏侯惇也不再追赶高顺了,对着曹性“一枪搠透面门”,然后“纵马便回”。
此一战,尽管还是被吕布杀得大败,但夏侯惇却名声大震。在后来的征战中,这个疯狂的“独眼龙”仍然不改其勇猛个性,勇往直前,奋不顾身,为曹操的统一大业立下了汗马功劳,曹操对其十分喜爱。
不知道是不是这次箭伤坏了夏侯惇的脑子,夏侯惇作战厮杀可以,脑子却老是转不过弯来。后来,曹操与刘备决战汉中,几次大战都没有赚到便宜。犹豫再三之际,恰好军士前来讨要口令。也是曹操心有所思,就随口以“鸡肋”作为答复。结果杨修猜透了曹操的用意,并透露给了夏侯惇。夏侯惇本就是不善思考之人,眼睛看不见,心里也不亮堂,回去之后就安排手下收拾行李,结果被曹操发现,一怒之下,将杨修以“霍乱军心”之罪斩首。
为体现军令严明,公正无私,曹操接着“佯怒,欲斩夏侯惇”。见曹操要杀自己的爱将,“众官皆告免”。于是,曹操顺水推舟,将夏侯惇训斥一顿也就完事了。
没有第一,只有唯一。三国猛将如云,英雄辈出,夏侯惇虽然不是天下第一勇将,但要像这样敢于“自残”的却再也找不出第二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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