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握红小札:鸳鸯剑的用处

时间:2010-02-01 22:40来源:半壁江 网 作者:刀丛中的小诗 点击:
作为这柄鸳鸯剑主人的柳湘莲,在第四十五回出场的时候,除了二尤,红楼梦里的人物大都齐备了,而离秦钟之死竟有三十一回之遥。作为与宝玉相交了很久的好朋友,虽则有些突兀,或是作者怕与秦钟相犯的缘故,好在作者还补足了一篇小传。而这柳湘莲,大致和秦钟

  作为这柄鸳鸯剑主人的柳湘莲,在第四十五回出场的时候,除了二尤,红楼梦里的人物大都齐备了,而离秦钟之死竟有三十一回之遥。作为与宝玉相交了很久的好朋友,虽则有些突兀,或是作者怕与秦钟相犯的缘故,好在作者还补足了一篇小传。而这柳湘莲,大致和秦钟、宝玉是同一路子上的人吧。而秦钟娇柔,柳湘莲冷峻,却有着各自的不同来。

 

    有一些《红楼梦》的作者,喜欢专从暧昧处着想。而宝玉、柳湘莲、秦钟等一干人的情事,据我看来,怎样贪恋怎样放荡,究竟出脱不了是少年子弟的风流玩性。但作者的笔墨有时又爱在朦胧处着笔,前面“香怜”“玉爱”一系列的公案还没完全作结,就不由得后来人觉得“云已有之,雨已有之”了。不管怎么说,虽则有一些小小缺憾,我还是很认可他们这种“知己”之情。

 

    初读柳湘莲这个人时,感觉他唇角上的锋芒似乎比他的剑还要快,光是一个“剩王八”的“剩”字就够亘古绝今了,而“除了那两个石狮子干净,便是猫儿狗儿也不干净的”,话虽有些促狭,实则一针见血。这句被后来人反复引用以证明贾府如何之荒淫无耻的话里,仿佛要令人于鲜花遍地着锦之时,添嗅一下糜烂的臭气。而言语之间棱蹭的,却又是柳湘莲出家的悲剧根源。

 

    接着你就来瞧瞧,为了不做这个“好兄弟”,挥拳打了薛蟠,末后救了薛蟠,到真正做了“好兄弟”;本有愿“找一个绝色的女子”,轻轻撇去了鸳鸯剑,而今却因为这绝色女子,又去讨将这鸳鸯剑;于是,尤三姐用雌锋自割其颈,柳湘莲用雄锋自断其发,就此完成了鸳鸯剑的全部功用。

 

    在二知道人和很多人的眼里,柳湘莲固然是“有古侠士之风,观其姓名,其人必风姿濯濯,出淤泥而不染者”,然而这样的“出淤泥而不染者”,虽则有些精细,其实是个不通世态人情的憨大。要说尤三姐之死是死于“不自知,而知己者实不知己者”,那这位可怜的剑侠,却一直被自己愚蠢的直觉和糊涂的行为所愚弄着。明知薛蟠是一个不堪的人儿,到底最后还是救了他,这或许是出于作者的文情。而发誓要找一个天下绝色的,最后却要因为这绝色,怀疑出她的不贞来。在那样一个“苍蝇竞血食腥膻”的社会里,既要贞洁,又何必找什么绝色的呢?皇帝的后宫和大户人家的后院到是有,何不买通什么三姑六婆细细地寻访罢!对于纯洁的,却又说她不够风情;对于绝色的,却有些不放心;还是宝玉反驳得极妙,“你原说只要一个绝色的,如今既得了绝色的便罢了,何必再疑?”

 

    这种疑惑,一直延续到现在似乎也收煞不住。而实是男人骨子里一种极无聊、极恶趣的思想。“水至清者无鱼,人至察者无徒。”所以,柳湘莲也只有身在荒郊破庙,原离红尘之外,才明白“绝色”究竟是一个不可企及的梦,红楼梦的女子都是有着一些或大或小的缺憾。至于那个唤作“兼美”的女子,在宝玉的梦里却如镜花水月一般,究竟是“太虚幻”耳!不禁令人要问,梦想和现实的距离,究竟有多远?

 

    而人生只不过如跛道士口中所说的,不过“暂来歇足而已”。至于“绝色”呢,你谓有,他谓无;你谓无,他谓有。都只是忽然之事,聊作游戏罢。脂批中曾暗示柳湘莲“保不定日后做强梁”,对此我到不敢深信。而王府本六十六回的回末总评,关于尤三姐,是“红拂文君一流人物”,颇有识见,而后面的关于“鸳鸯”的一段文字,“鸳鸯剑能斩‘鸳鸯’,鸳鸯人能破‘鸳鸯’,岂有此理?鸳鸯剑梦里不会杀奸妇,鸳鸯人白白偏要助淫夫,焉有此情?真天地间不测怪事。”这样的绕口令,大多是旧时文人的“笔兴”,反觉得没有什么味道。

 

    到是姜祺《红楼十二梦诗》里关于柳湘莲的这首诗做得极好:

 

    妻是虞姬兄霸王,鸳鸯梦醒少年场。

    佳人血热郎心冷,夜夜香魂滞剑光。

 

    使我感叹的是最后一句里的一个“滞”字,便把“揉碎桃花红满地”的情境凸现了,犹见诗人莫大的哀怜。

 

    至于那柄鸳鸯剑呢,作此了段之后,也就没有什么下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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