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公安厅日前向社会公布20起基层涉警腐败典型案件。其中,“有案不立、立案不查”问题9起,“敲诈勒索、以案谋私”问题5起,“民警经商或变相参与经商问题”6起。涉案民警受到了不同程度的行政处罚与党内纪律处罚。(据12月11日人民网) 当看到这些新闻的时候,我的内心是痛心疾首的,人民警察在人们的心目中是崇高的,是伟大的,我们从小树立的观念就是有困难找警察,人民警察在最危急的时刻,总是冲在最前面的,总是时刻树立保护人民群众利益的思想观念。但是在上述新闻中,这些警察的行为给人民警察的形像“抹了黑”,让人们对警察这个称呼有个新的看法。能够及早的查处这些“微腐败”,也是重新树立警察形象的重要措施, 要有查处的决心和勇气,“微腐败”看似腐败的数量和金额都不是占很大的份额,但是产生的影响确实很深远的,在人民群众中产生恶劣的影响,影响人民警察的形象。坚持以零容忍态度惩治“微腐败”。对警察当中的腐败分子,发现一个就要坚决查处一个。要抓早抓小,有病就马上治,发现问题就及时处理,不能养痈遗患。 要有“壮士断腕”的勇气,要深刻认识反腐败斗争的长期性、复杂性、艰巨性,以猛药去疴、重典治乱的决心,以刮骨疗毒、壮士断腕的勇气,坚决把反腐败斗争进行到底。要坚决同腐败分子做斗争,要在全国反腐败斗争中取得绝对性的胜利,要让全国的老百姓深信我们党在反腐败斗争中只会越来越严,不会是一阵风吹过就没有,要有持之以恒的抓好腐败工作的决心,更要要起到“杀鸡儆猴”的作用,让腐败分子想腐不敢腐的心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