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来最火热的一个词语无疑是“李刚”,另一个名曰“羊羔体”,取自车延高之谐音。车先生是一位诗人,刚刚夺得了第五届鲁迅文学奖之诗歌奖。古语云:一人得道,鸡犬升天;今天则是一人得奖,鸡犬不宁。获奖后,车先生的诗作《徐帆》迅疾风传于网络,这是典型的口水诗,甚至还不如口水有营养,故被讥之为“羊羔体”,与诗人赵丽华之“梨花体”相看两不厌。
若你有幸读到了车延高的更多诗作,如《一树光宗耀祖的花香》,也许会发现,车先生的诗固然不佳,却也不差。写徐帆、刘亦菲的诗歌乃是其最下乘的作品,况且《徐帆》一诗在网上流传之时,惨遭腰斩,更不堪卒读。这是车延高备受攻讦、“羊羔体”风靡一时的一大原由。在此背后,还有一个关键因素不容忽略,即车延高的身份:武汉市纪委书记。达官显贵而获重奖,有人便怀疑起其中的猫腻来。
由此生出了一个疑问:在中国,鲁迅文学奖、茅盾文学奖等的评选,到底具有多大的公正性与权威性?是唯作品论,还是唯身份论?对此,我向来持有偏见:中国最优秀的文学作品在民间,而非官方;对于经典和大师而言,获奖只是茶余饭后的一道甜点,比起他们对荣誉的需求度,恐怕这些奖项更需要他们的名字来增色——这一点,不仅适用于鲁迅文学奖,连诺贝尔文学奖都概莫能外。前不久获奖的略萨就是最佳例证。
不妨假设,如果鲁迅先生活到今日,能否获得鲁迅文学奖呢?尽管,在我看来,鲁迅文学奖只是借用了鲁迅的伟大名义,从其价值取向来讲,和鲁迅并无半分干系。
鲁迅的强项,与鲁迅文学奖所设体裁门类契合者,一是杂文,二是短篇小说,其他如散文、文学理论等,鲁迅皆有所成就,虽非登峰造极。然而,依鲁迅文学奖三大评选标准,第二条要求“具有中国作风和中国气派,为人民群众所喜闻乐见”,对于鲁迅则是一道门槛,因为连中学生们都“一怕文言文,二怕写作文,三怕周树人”。当年鲁迅文章一出即洛阳纸贵的盛况,如今只是遥不可及的神话。
再看第一条,要求“所选作品应有利于倡导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的思想和精神,有利于倡导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思想和精神……”,接下来还有许多“有利于”,几乎每一项都足以构成纠结在鲁迅死魂灵之上的沉重锁链。随便说一点。鲁迅文学奖讲究“爱国”,鲁迅自然是爱国,不过他之爱国,表现为批判,他要做国家身上的牛虻;今人之爱国,表现为赞美,不发恶声。
说到底,鲁迅与鲁迅文学奖实在是两码事,大道不行,各奔东西。他无法获奖,好比孔子难以加入皇朝的儒教。这正是对人间世的荒谬与悲哀最深刻的写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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