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国家级贫困县——四川省仪陇县,很多孩子每天饿着肚子去上学。国家启动“营养餐“计划为农村学生提供营养膳食补助后,食堂承包人刘某举报仪陇县大仪小学原校长唐某,称其长期不安排学生星期一吃早餐,将钱贪掉,唐某却没有因此受到法律应有的制裁。 提成、收回扣、受贿、虚报侵吞学生营养早餐费,这可不是一件小事,为何这位唐校长却能逍遥法外没有受到法律的制裁呢?原因竟是唐校长坐拥21份荣誉证书且犯罪情节较轻、犯罪后投案自首、有立功表现、认罪态度较好、有悔罪表现、平时表现较好,因此最终免予刑事处罚。在笔者看来这不是“法外开恩”的理由,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犯了法就应当受到法律的制裁,在依法治国的政策下,功就是功,过就是过,二者不可相抵,所以那21份荣誉证书和平时的表现并不可以使其脱罪。 中央实行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目的就是为了改善农村学生营养水平,使农村义务教育阶段的学生能理好的成长,是一件彻头彻尾的惠民好事,而唐校长的办学理念是“学生健康成长,教师幸福工作”,好的理念赶上了好的政策应该是一件普天同庆的喜事,谁料唐校长却说一套做一套,更可恶的是还在暗地里下黑手侵吞营养餐费,想想就让人心寒恶心,再与蹲下身子为学生系鞋带的楼校长对照一下,美丑立见,你唐某就是一匹恶狼。 今年以来,关于学校食堂问题的新闻可没少报道,有用发霉骨头熬汤的,有学生食用饭菜后中毒的,还有饭菜里面有虫的……再加上这一起侵吞学生营养餐费的事件,造成这些的原因就在于管理不到位,特别是监管不到,让不法分子有机可乘,所以为了不再发生类似的事件,监管部门应完善相关监管制度,加大监管巡查力度,使不法份子无机可乘。 |